《鎳及鎳合金鍛件(GB/T 26030-2010)》章條編號與ISO 9725:1992(E)章條編號對照見本標準附錄B,具體技術性差異見本標準附錄C,這些差異用垂直單線(|)標識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中鋁瀋陽有色金屬加工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劉剛、王晶、韓淑敏、張桂敏、王寶成、王紅銳為主要起草人。
基本介紹
- 書名:鎳及鎳合金鍛件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11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4172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Nickel and Nickel Alloys Forgings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5頁
- 開本:16
- 定價:21.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鎳及鎳合金鍛件(GB/T 26030-201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4.2外形尺寸及其允許偏差測量方法
鍛件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許偏差套用相應精度的測量工具進行測量。
4.3室溫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鍛件的室溫力學性能試驗按GB/T 228進行,試樣按GB/T 228-2002附錄B表B1中的R4進行。
4.4高溫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鍛件的高溫力學性能試驗按GB/T 4338進行。
4.5蠕變試驗和應力斷裂試驗方法
鍛件的蠕變試驗和應力斷裂試驗按GB/T 2039進行。
4.6晶粒度檢驗方法
鍛件的晶粒度測定按YB/T 5148進行。
4.7表面質量檢驗方法
鍛件的表面質量用目視進行檢驗。
5檢驗規則
5.1檢查和驗收
5.1.1鍛件應由供方進行檢驗,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並填寫質量證明書。
5.1.2需方對收到的產品應按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不符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屬於表面質量及尺寸偏差的異議,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屬於其他性能的異議,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樣應由供需雙方共同進行。
5.2組批
鍛件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生產周期、同一牌號、同一熱處理制度、同一規格的鍛件組成,批重不大於5000kg。
5.3檢驗項目
5.3.1每批鍛件應進行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室溫力學性能或高溫力學性能)、外形尺寸偏差、表面質量的檢驗。
5.3.2需方要求時,每批鍛件還應進行蠕變和應力斷裂性能、晶粒度的檢驗。
插圖:
4.2外形尺寸及其允許偏差測量方法
鍛件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許偏差套用相應精度的測量工具進行測量。
4.3室溫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鍛件的室溫力學性能試驗按GB/T 228進行,試樣按GB/T 228-2002附錄B表B1中的R4進行。
4.4高溫力學性能試驗方法
鍛件的高溫力學性能試驗按GB/T 4338進行。
4.5蠕變試驗和應力斷裂試驗方法
鍛件的蠕變試驗和應力斷裂試驗按GB/T 2039進行。
4.6晶粒度檢驗方法
鍛件的晶粒度測定按YB/T 5148進行。
4.7表面質量檢驗方法
鍛件的表面質量用目視進行檢驗。
5檢驗規則
5.1檢查和驗收
5.1.1鍛件應由供方進行檢驗,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並填寫質量證明書。
5.1.2需方對收到的產品應按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本標準及契約(或訂貨單)的規定不符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屬於表面質量及尺寸偏差的異議,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屬於其他性能的異議,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樣應由供需雙方共同進行。
5.2組批
鍛件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生產周期、同一牌號、同一熱處理制度、同一規格的鍛件組成,批重不大於5000kg。
5.3檢驗項目
5.3.1每批鍛件應進行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室溫力學性能或高溫力學性能)、外形尺寸偏差、表面質量的檢驗。
5.3.2需方要求時,每批鍛件還應進行蠕變和應力斷裂性能、晶粒度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