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是2020年9月5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嘉興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嘉興市民政局。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規定了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服務設施、人員配備、服務內容、運行管理、評價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建設與運營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
  • 外文名: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own(residential district) socialwork station
  • 標準號:DB3304/T 050-2020
  • 發布日期:2020-08-05
  • 實施日期:2020-09-05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03
  • 技術歸口:嘉興市民政局
  • 批准發布部門: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是加強和完善基層社區治理的重大舉措,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7〕11號)要求,要“積極健全城鄉社區治理機制,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充求尋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蒸備妹汽鄉鎮公共服務提供中的作用”;浙江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浙委發〔2019〕27號)提出要“支持鄉鎮(街道)成立社會工作站”;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社會工作發展的意見》(浙民慈[2019]125號)指出“鼓勵支持鄉鎮(街道)成立社會工作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延伸基層社會治理與專業服務臂力,補齊農村社會工作服務短板,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2020年4月,嘉興市下發《關於推進全市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的通知》。鑒於此,制定了嘉興市地方標準《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

編制進程

  • 成立工作組
2020年3月10日任務下達後,與海寧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制定實施方案。按項目立項要求,明確了任務分工、確定了工作重點和時間進度。
  • 調研分析
在收集、分析深圳等相關地方社會工作站的標準規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總結提煉相關經驗,識別、梳理出嘉興市社會工作站服務設施、服務運營、服務內容、服務行為、服務制度、服務評價與監督等規範性要素,形成標準框架,並修改完善。
  • 形成內部討論稿
基於以上工作基礎,進一步分析嘉興市社會工作站的建設要求,按照標準框架,檔蘭頸確定內容要求,形成《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管理規範》草案。
  • 形成徵求意見稿
期間共召開二次內部討論會,由嘉興市民政局牽頭召開社會工作站建設有關涉及有關縣(市、區)民政局座談,就標準討論稿逐條逐句進行討論,並對標準框架和內容進行修改,最後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6月22日,在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徵充厚立集意見。同步,起草單位面向嘉興市阿棗戶婚各相關方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0年8月5日,地方標準《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由嘉興市民政局提出並歸口,由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5日,地方標準《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戀估局DB3304/T 050-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嘉興市民政局、海寧市民政局
主要起草人:魯肇峰、鄭啟忠、錢熠、倪繼紅、張曉明、陳建昂。希定充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和定義
1
3服務設施
1
4人員配備
1
5服務內容
2
6運行管理
2
7評價監督
2
附錄A(規範性附錄)嘉興社會工作標識
4
附錄B(資料性附錄)鎮(街道)社會工作站運行管理制度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規定了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服務設施、人員配備、服務內容、運行管理、評價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建設與運營管理。

實施建議

建議在該標準發布後,加強宣貫,在使用中收集意見,不斷修改完善。

意義價值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有利於鎮(街道)紮實推進社會工作站建設,有利於規範社會工作站的設施、團隊、定位、制度、與監督等內容,有利於縣(市區)對社會工作站進行監管和評估驗收。該標準有利於實現嘉興市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運營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同步研究起草建設管理規範,嚴格按照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完善軟硬體設施,建立健全基本運行機制和工作制度,同時對服務內容、服務行為、服務制度、服務評價與監督等進行規範,確保社會工作站建設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有效服務於基層社會治理,為嘉興爭當市域治理現代化排頭兵貢獻力量。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嘉興市民政局、海寧市民政局
主要起草人:魯肇峰、鄭啟忠、錢熠、倪繼紅、張曉明、陳建昂。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和定義
1
3服務設施
1
4人員配備
1
5服務內容
2
6運行管理
2
7評價監督
2
附錄A(規範性附錄)嘉興社會工作標識
4
附錄B(資料性附錄)鎮(街道)社會工作站運行管理制度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規定了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服務設施、人員配備、服務內容、運行管理、評價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鎮(街道)社會工作站的建設與運營管理。

實施建議

建議在該標準發布後,加強宣貫,在使用中收集意見,不斷修改完善。

意義價值

《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04/T 050-2020)有利於鎮(街道)紮實推進社會工作站建設,有利於規範社會工作站的設施、團隊、定位、制度、與監督等內容,有利於縣(市區)對社會工作站進行監管和評估驗收。該標準有利於實現嘉興市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運營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同步研究起草建設管理規範,嚴格按照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完善軟硬體設施,建立健全基本運行機制和工作制度,同時對服務內容、服務行為、服務制度、服務評價與監督等進行規範,確保社會工作站建設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有效服務於基層社會治理,為嘉興爭當市域治理現代化排頭兵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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