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工作,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便申請人,江蘇省鎮江市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鎮江市企業登記並聯審批實施辦法》。
《辦法》共二十五條,是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以企業為中心,以項目為主線,基於目前市和轄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企業登記“三集中、三到位”基礎,圍繞最佳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能,對原企業登記分段審批、分散審批模式進行整合,實行企業登記一口受理、並聯審批。
《辦法》明確了並聯審批的定義和調整範圍、組織實施和方案制定、企業登記並聯審批的程式、企業登記並聯審批保障措施,深化了“單一視窗”制度,對並聯審批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辦法》同時還規定,對並聯審批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監察等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