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京口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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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京口區應急管理局是鎮江市京口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京口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府規章草案,對上級制定的相關規程和標準予以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專項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災害應急綜合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立上下銜接的應急指揮平台。指導本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對應上級平台公布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配合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加強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上級部署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救援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組織、監督實施消防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推進落實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指導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等,並限時辦結。
配合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安全管理科
組織編制區安全生產類應急預案並負責預案的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編制區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事故掛牌督辦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類統計分析工作。
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性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姚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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