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丹徒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鎮江市丹徒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鎮江市丹徒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鎮江市丹徒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2月26日上午,丹徒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舉行揭牌儀式,副區長陳靜參加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丹徒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6日
  • 所屬單位: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鎮江市丹徒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並上報擬列入區級、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揚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退役軍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以及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統計等工作;承擔協調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組織、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區(鎮、街道、村、社區)活動;聯繫駐軍部隊,協調軍地關係。
(二)移交安置科。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單位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和我區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和信訪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三)優撫褒揚科。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和指導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軍人公墓建設規劃實施和管理維護,承擔烈士評定材料上報和有關烈士備案事項,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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