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丹徒區財政局

鎮江市丹徒區財政局

鎮江市丹徒區財政局是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鎮江市丹徒區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丹徒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區政府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切實履行巨觀調控職責。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組織擬訂運用財稅政策推進區域高質量發展、協調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等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規範性檔案。調整完善區與鎮、街道、園區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鄉鎮開展財政建設、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預算調整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年度預算、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區級預決算公開工作。
(四)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執行非稅收入政策,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政府採購政策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管理。
(七)配合區地方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開展地方債券發行前期等工作。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區屬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研究擬訂國有資產及區政府授權的其他資產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執行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財政投資評審。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十)研究擬訂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參與區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二)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審核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五)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六)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七)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管理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電、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承擔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承擔規範性檔案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預算科
擬訂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組織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匯總編制年度全區代編預決算、全區代編調整預算;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預決算公開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區財政與市、鎮、街道、園區財政結算工作,區對鎮、街道、園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落實各類財政政策。
落實國家和省市區相關稅收政策法規;分析評估稅收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工作;組織擬訂和執行全區稅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及其他有關政策。
國庫科
研究擬訂預算執行管理和考核有關辦法,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研究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帳戶,管理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實施總預算會計管理;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科
負責擬訂政府採購政策;研究提出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政策;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研究調整區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管工作;對全區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綜合科
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執行全區非稅收入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土地出讓金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承擔彩票監管有關工作
經濟建設與生態環境科
承擔經濟發展、交通、建設、城市管理、糧食與物資儲備、工業、商業商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區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擬訂支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工貿發展與績效管理科
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支持全區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區級財政支持相關產業的財政政策;研究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
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區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區級財政資金和財政政策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和指導區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負責普惠金融獎勵資金的申報與管理,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發展;承擔區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區上市企業的獎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做好農業保險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貫徹執行國家、省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擬訂地方外事經費配套政策;承擔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工作。
教科文科
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體廣電和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擬訂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教科文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科文行業財務制度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和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農業、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指導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財政監督與會計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監督的制度和工作規劃;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和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牽頭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管理,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擔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監督管理職責;研究擬訂國有資產及區政府授權的其他資產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和產權轉讓收益;參與指導主管部門做好企業改革和重組等工作;審核區屬企業國有資本金變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等重大事項報備方案;監督規範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監管區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負責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實施綜合管理;參與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出租、出借審批及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配合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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