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巴縣應急管理局

鎮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般指本詞條

鎮巴縣應急管理局是鎮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巴縣應急管理局
  • 所屬地區:鎮巴縣
  • 所屬部門:鎮巴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縣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配合防範、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相關工作。
(五)牽頭承接上級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落實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報告。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與指揮平台對接,銜接縣消防救援大隊、駐鎮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統一調度。
(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十)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承擔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監管職責。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對中省市駐鎮和縣屬企業的安全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指導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七)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八)依法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職能轉變。
縣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部門協調、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現任領導

局長:李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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