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

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

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 所屬地區:錫林郭勒盟
  • 現任領導:劉德生(黨委書記、局長)
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政務、事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落實工作。承擔日常文電辦理、檔案文稿起草、會議籌備組織、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的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並指導全盟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擬訂全盟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按照業務歸口原則,協調督促相關業務科室開展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相關工作。指導旗縣市(區)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負責藥學專業資格和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管理制度。依職責承擔藥學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非稅收入、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等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全盟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全盟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合作交流、成果套用等工作。承擔全盟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實施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承擔局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案件內部流轉審核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行使、行政執法案件審查工作。依法定程式組織開展相關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工作。
(五)執法監督科。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及特種設備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組織指導打擊侵犯制售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依法查辦、督查、督辦有全盟性影響或跨旗縣市(區)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全盟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重點任務及目標考核工作。
(六)登記註冊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詢服務。負責市場準入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分撥及領證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錫林郭勒盟)及部門協同監管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盟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建立全盟產品質量誠信制度。
(八)網路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秩序、行為的監管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負責全盟市場消費環境的規劃和實施。研究擬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及抽檢工作。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統籌協調消費者權益行政保護工作。
(十)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辦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掃黃打非”專項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受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委託對反壟斷行為開展調查。
(十一)智慧財產權發展保護科。擬訂智慧財產權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盟建設,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承擔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運用及標準化體系建設。協調指導質押融資、無形資產評估及旗縣市(區)、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貫徹落實商標和專利保護等法規、制度、政策。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措施。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等官方保護,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和執法協作機制建設。
(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定許可權內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生產監管和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負責食品生產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
(十三)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畜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經營監管和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負責食品流通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
(十四)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負責餐飲服務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科。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等工作。擬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風險交流。承擔風險監測工作。承辦盟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六)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掌握分析全盟蒙中藥安全形勢並提出工作建議。監督實施中(蒙)藥品種保護制度。指導和推進蒙藥標準化、現代化、產業化等工作。配合自治區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藥品生產(製劑配製)領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領域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定期或隨機對藥品、化妝品生產領域及藥品經營、使用領域安全進行合法性、合規性檢查。負責協助做好並承接區局交辦的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領域監管工作。
(十七)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科。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工作建議。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配合在流通環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藥品化妝品流通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蒙藥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
(十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按許可權負責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及備案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有關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定期或隨機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領域安全進行合法性、合規性檢查。承擔網路醫療器械銷售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十九)質量和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盟戰略和質量提升工作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質量基礎協同服務及套用規劃。完善並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組織實施本地區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和質量狀況分析,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工作。統籌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二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對全盟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負責特種設備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新聞發布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二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盟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檢、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二十二)計量和標準化科。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規範和監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全盟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承擔地方標準組織制定、編號、發布、監督等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承擔商品標碼及標識的管理工作。
(二十三)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全盟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四)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劉德生:主持局機關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貴柱:協助局長分管質量和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計量和標準化科,盟質量計量綜合檢測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韓占平: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執法監督科;
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馬向東:主持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知識產權局局長李長贊:協助局長分管登記註冊科(個私協會)、信用監督管理科、智慧財產權發展保護科、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消費者協會),信息中心,同時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期間駐盟行政審批中心審批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傑:協助局長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食品藥品執法支隊;
黨組成員白茹宏: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烏仁塔娜:協助局長分管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盟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原道勇: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網路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科;
調研員池金寶:協助局長分管扶貧工作(太旗、白旗、阿旗);
調研員包海龍:協助李長贊副局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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