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法論

《錢法論》是明代顧炎武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錢法論
  • 作者顧炎武
  • 創作年代:明代
  • 出處:《亭林詩文集》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錢法論
莫善於國朝之錢法,莫不善於國朝之行錢。考之史:景王鑄大錢,周錢蓋一變。漢承秦半兩,已為莢錢,為四銖,為三銖,為五銖,為赤仄,為三官。逮於靈、獻,為四出,為小錢。漢錢凡九變,唐鑄開通,已更鑄大錢,則有乾封、乾元,重棱,唐錢凡四變。宋仿開通舊式,西事起鑄大錢,崇寧鑄當十,嘉定鑄當五,又雜用鐵錢、交子、會子,而法彌弊。宋錢亦三四變。每錢之變,貨物騰躍,輕重無常,而民苦之。國朝自洪武至正德十帝而僅四鑄,以後帝一鑄,至萬曆而制益精。錢式每百重十有三兩,輪郭周正,字文明潔,蓋仿古不愛銅惜工之意。而又三百年來無改變之令,市價有恆,錢文不亂,民稱便焉。此錢法之善也。然至於今,物日重,錢日輕,盜鑄雲起,而上所操以衡萬物之權,至於不得用,何哉?蓋古之行錢者,不獨布之於下,而亦收之於上。漢律:人出算百二十錢,是口賦之入以錢。管子鹽廁:“萬陣之國,為錢三千萬。”是鹽鐵之入以錢。商賈緡錢四千而一算,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商賈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是關市之入以錢。令民占賣酒,租升四錢,是榷酤之入以錢。隆慮公主以錢千萬為子贖死,是罰鍰之入以錢。晉氏南渡,凡田宅奴婢馬牛之券,每直一萬稅四百,是契稅之入以錢。張方平言屋廬正稅茶鹽酒醋之課率錢,募役青苗入息之法,以斂天下之錢而上之,賚予祿給,慮無不用。錢自上下,自下上,流而不窮者,錢之為道也。今之錢則下而不上,偽錢之所以日售,而制錢日壅,未必不由此也。請略仿前代之制,凡州縣之存留支放,一切以錢代之。使天下非制錢不敢入於官而錢重,錢重,而上之權重。賈山有言:“錢者,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故計本程息之利小,權歸於上之利大。今市肆之錢惡,而制錢亦與俱惡,以故市肆之錢賤,而制錢亦與俱賤。是上無權,以下為權也。上亦何利之有?此無他,上不收錢,錢不重也。愚故曰:莫不善於今之行錢,是賈生所謂“退七福而行博禍”者也。

作者簡介

顧炎武(1613~1682),初名絳,字寧人,明亡後改名炎武。江蘇崑山亭林鎮人,學者稱亭林先生。明清之際的思想家、學者。他一生積極參與政治活動。少年時參加“復社”,反對宦官權貴。後又參加抗清起義。多次拒絕清廷薦舉。其研究學問、為文作詩,都主張經世致用。他的文章,內容充實,結構嚴密,且文情並茂。著有《日知錄》《天下郡國利痛書》《音學五書》《亭林詩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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