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啟(明朝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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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啟(1467年—1544年),字威明,別號靜山,寧夏衛人。承父蔭為寧夏左屯衛明威將軍指揮僉事

基本介紹

  • 全名:錢啟
  • 別名:錢棨
  • :威明
  • :靜山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寧夏衛(今寧夏)
  • 出生日期:1467年10月29日
  • 逝世日期:1544年9月11日
  • 最高官職:明威將軍
  • 籍貫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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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生於成化丁亥年(成化三年,公元 1467年)十月二日,卒於嘉靖甲辰年(即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八月二十五日。
早年欲取科甲,入衛學讀書,焚膏繼晷,勤奮備至,以騎射為余,然亦精絕過人。
弘治四年(1491年),楊一清出任陝西按察司提學副使,“ 一試奇之”,並“ 優以廩餼”,給予厚望。然惜未及第,承其父蔭,補寧夏左屯衛明威將軍、指揮僉事。履任即顯才略,精於治兵,士樂於用。以才能調理衛政,均徭役、省刑罰、治軍余,頗有政聲。
嘉靖六年,御史中丞翟鵬巡撫寧夏,見錢棨循良可征,事事諮之而後行。翟鵬因而向皇帝薦疏:“ 錢棨寬而不縱,戎務懋修,廉而更勤,衛政頓舉。期以不次之擢。”
嘉靖九年,御史中丞胡東皋接替翟鵬巡撫寧夏,擢錢棨以行,整治凋敝,“ 為政不迫而治,臨下不惡而嚴。奸吏遁避,憲度肅清。”
嘉靖十二年七月己未(1533年8月8日) 以後,則錢啟已是67歲左右,以近古稀之年回歸故里督理屯政、勸課農桑。
嘉靖十三年,御史中丞張文魁繼代胡東皋出任巡撫,又擢用錢棨治理左衛屯政。錢棨親歷村社,教以播種、灌溉、土脈、谷性、刈收,民遂富庶。
嘉靖十七年(1538年)以71歲高齡謝政歸家,6年以後壽終正寢。

出土墓誌

志蓋

皇明明威將軍指揮僉事錢公墓志銘
錢啟
錢啟墓誌蓋

志文

皇明明威將軍指揮僉事錢公墓志銘/
公姓錢,諱啟,字威明,別號靜山,承父蔭為寧夏左屯衛明威將軍指揮僉事。初,公之為胄子/也,喜儒業,欲登名甲科,於是從學夏庠誦讀,焚膏繼晷,勤苦踰於寒,素乃以騎射為緒/余,然亦精絕過人。弘治中,邃菴楊先生一試,奇之,優以廩餼,公志益固,惜有命焉,竟承是蔭。/既履任,即典前鋒,兵氣振揚,士樂於用。逾歲,以才能調理衛政,徭役得均、刑罰得省、案無停牘。軍余,又樂於治。御史中丞聯峰翟公巡撫寧夏,見公循良之跡,明有可征,故事事諮之/而後行,行之無不愜乎輿情者。遂騰疏薦於/天子,曰:“錢某寬而不縱,戎務懋修,麃而更勤,衛政頡舉,期以不次之擢”。未幾,聯峰去,方岡胡公以/中丞繼至,適鳴沙州父老擁台,訴州治凋敝,方岡擢公以行。僅二載,墜舉廢修,人妥物阜。已/而子文張公以中丞代方岡,見左衛屯政大馳,又移公督之。乃躬歷村社,教以播種灌溉之/候、土脈谷性之宜、獲刈早晚之節,人遂富庶,不特善於催科謀了官事而已,迄今德之者猶/不洩。嘉靖十七年,厥考踰八旬,無恙在堂,公亟引年謝事,以襴彩娛之,日課二子(曰炳、曰燧/者)以經史之學。炳補官,果以忠義供職,論功當晉指揮同知;燧補衛庠生,果以學問著聲,待/時而動也。公弟棠析爨既遠,及其卒,喪不能舉,公舉之以禮,育其遺孤曰羑,篤於己出,婚娶/以時。又早卒,遺孤曰坤,公於喪葬養育亦如處棠者,其友愛如此!初娶張氏,封恭人,以無/出,娶二室張氏,生炳、燧暨一女。炳娶孫氏都指揮贊之女;燧娶李氏舍人昇之女;女嫁同衛/沈指揮霓。男孫一,曰載,聘鄭氏前衛指揮使獻之女;女孫三,一許嫁陳指揮進之子溪,余尚/幼。公生成化丁亥十月十有二日,卒嘉靖甲辰八月二十有五日,壽七十有八歲。擇即年十/月二十九日從先兆,啟張恭人之壙合葬焉。壙在城北十里之原。炳與燧託夏庠文學新溪/孫子顯仕為狀屬志於余。銘曰:
維彼泰州,寔公先鄉;高祖諱勝,從軍高皇;長五十夫,膽氣堂堂;再傳諱敬,武功益揚,授長百夫,調守朔方;隸籍左衛,勇略愈彰;三傳諱旻,守職不荒;公考諱淮,勛跡朗朗;歷官指揮,先烈有光;妣施恭人,玉潤蘭香;萃秀於公,造詣匪/常;誕茲炳燧,文武聯芳;征公之慶,百世其昌/
賜進士第征仕郎、刑科給事中、侍儀/經筵芸莊管律撰,郡人王文模鐫。

歷史意義

寧夏賀蘭縣文化局珍藏的明代寧夏左屯衛指揮僉事錢啟墓誌,較詳備地記載了錢啟的身世、家庭關係及生活點滴等,為我們研究明代中下級官宦士大夫階層的世俗生活、家族結構乃至當時的社會形態、喪葬習俗等方面提供了十分寶貴的基礎資料。

親屬成員

關係
姓名
簡介
高祖
錢勝
從軍明太祖
曾祖
錢敬
調守朔方,隸籍左衛
錢旻
——
錢淮
寧夏左屯衛明威將軍指揮僉事
施氏
恭人
張氏
恭人,無出
張氏
生炳、燧暨一女
長子
錢炳
炳娶孫氏,都指揮孫贊之女
次子
錢燧
燧娶李氏,舍人李昇之女
錢氏
嫁同衛沈指揮霓
長孫
錢載
聘鄭氏,前衛指揮使鄭獻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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