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研究制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教育體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縣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掃盲教育工作;制訂基礎教育教學相關檔案,初步審定基礎教育教材使用,推進素質教育。
(四)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對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各鄉鎮政府、有關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負責組織和指導對本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經費教師隊伍建設方面的督導檢查與評估。
(五)負責統籌、協調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改革與發展加強對職業學校專業設定、教育教學、實習實訓和就業工作的管理;協調中職學校的設定、更名、撤消與調整。
(六)負責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與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促進社會力量辦學健康發展。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規劃;指導管理中央、省、市對我縣教育體育撥款、貸款和項目建設;落實教育體育民生工程。
(八)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組織、指導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中國小教師隊伍和體育隊伍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審、培養培訓等管理職能;承擔教育體育系統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縣師德建設工作。
(十)制定全縣體育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各項體育運動組織民眾體育運動、全民健身運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及項目設定與布局,制定全縣體育競賽制度、計畫和競賽規程,做好競賽和訓練工作指導和管理對外體育交往,開展區域性的體育合作與交流;承辦相關體育競賽項目。
(十二)負責全縣體育市場相關產業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做好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的組織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承辦有關非學歷教育考試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中等教育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協助大中專學校開展就業創業教育、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教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承擔國家級、省級教研項目與課題的實施工作。
(十五)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國語普及和漢字規範套用工作。
(十六)負責現代遠程教育和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幼稚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類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經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縣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縣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宣教股)
負責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協調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等工作;綜合管理、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檔案、公文處理、會務工作;承辦信息、督查、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來客接待、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和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依法行政推進組織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制定,報備工作;負責案卷評查和執法報備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校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及培訓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和校長教師表彰獎勵工作;協調全縣中國小教師和體育教練員的職稱評審工作;協調老幹部、統戰、外事、民宗、徵兵工作;負責對教育體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各學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教育體育行政股
負責組織實施“兩基”成果的鞏固提高工作;組織實施推進素質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協調職業技術教育信息、資料收集、綜合、傳遞反饋工作,抓好職業技術教育的情況分析、調研,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成人教育的宣傳、指導、實施、管理、督查工作以及民辦教育的審批、管理、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規劃制定,落實及管理與評估;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籍管理、課本徵訂初審、德育、衛生、美育工作以及少先隊、共青團工作;負責統籌教育體育系統安全和穩定的組織、協調、督查、評估、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國小校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校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普法、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辦縣本級教育體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治理“三違”(違規收費、違規補課、違規征訂教輔資料)工作;擬訂民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的有關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推動農村體育、城區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強化健身氣功的管理;負責實施對民眾體育工作的表彰獎勵工作;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縣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畫和重點項目布局;負責各項目三級運動員審批工作和裁判員培養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組織;負責指導體育後備人才的規劃,組織指導全縣青少年系列賽事的組隊參賽工作;研究擬定體育科技的攻關和成果推廣;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和規範體育市場;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體育彩票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工作。
(三)計財股(校建辦、學生資助中心)
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機關、工會、校建、貧困學生資助基金、教育扶貧資金等會計、出納工作;負責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制訂教育體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中國小財務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對全縣中國小校預算內、外資金、專項經費使用進行審計;負責中國小財務工作人員的培訓;上報各級布置的財務、統計報表;協助做好教體系統教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工作;負責上報中國小校舍建設投資計畫;協助指導中國小校校舍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規模、圖紙設計等相關工作;負責中國小校舍建設項目的建設和資料歸檔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布置的校建報表工作。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督導、檢查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督導、檢查縣、鄉兩級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鄉鎮教育工作和學校工作;負責考核鄉鎮教育體育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承擔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辦理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下設秘書股
負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組織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重大政策、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
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督學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6名。
其他事項
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