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銅陵市政府領導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4月12日印發銅陵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12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加快解決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補齊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短板,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根據《安徽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皖政辦秘〔2019〕24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系列部署要求,以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為核心,全面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邊界標誌設立、環境違法問題整治(以下簡稱:“劃、立、治”)。 2019年底前完成市一二水廠、三水廠、五水廠及樅陽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定和規範化建設,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保持100%;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和縣級以下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下同)保護區“劃、立、治”工作,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92%以上,並建立水質監測機制,明顯提高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和應急能力,讓人民民眾喝上乾淨水、放心水。
二、主要任務
(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樅陽縣城及市一二水廠、三水廠、五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及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飲用水水源地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範》(HJ338—2018)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其中,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樅陽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須與安慶市協商提出劃定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縣區跨界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相關縣區協商提出劃定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縣級以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劃定保護區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應編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編碼,建檔立冊,歸集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等配合,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攻堅任務均需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
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433—2008)規定,在保護區界線頂點、重要拐點、陸域水域交界點設立明顯地理界牌、界碑;在穿越保護區的公路、航道等交通路線進入點和駛出點設定警示標識;一級保護區周邊人類活動頻繁的區域、二級保護區內縣級及以上道路和景觀步行道應設定隔離防護設施,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邊界標誌及隔離設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標誌及隔離設定。(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整治各類環境問題
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有關規定及生態環境部《關於答覆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有關問題的函》(環辦環監函〔2018〕767號)有關要求,紮實開展保護區各類環境問題整治。
拆除或關閉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落實原住居民住宅污染防治措施。拆除或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從事危險化學品、煤炭、礦砂、水泥裝卸作業的貨運碼頭,落實其他類型碼頭及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否則應予拆除或關閉。全面關閉或拆除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排污口。(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禁止從事施用化肥農藥的農業種植、畜禽養殖、網箱養殖、坑塘養殖和水面圍網養殖,2019年底前拆除或取締已有項目。二級保護區禁止建設有污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畜禽糞便、養殖廢水、沼渣、沼液等經過無害化處理用作肥料還田,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地方相關標準要求不造成環境污染的,不屬於排放污染物);2020年6月底前落實農業種植、網箱養殖、坑塘養殖、水面圍網養殖污染防治措施,否則應予拆除或取締。(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2019年底前全面拆除或關閉一級保護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完成二級保護區內加油站雙層罐體改造。位於保護區內的農家樂、賓館酒店、餐飲娛樂等項目,應全部拆除或關閉。2020年底前完成保護區內城市雨水排口、排澇口的雨污分流改造,同時加強監測監管,在非降雨季節保持乾燥清潔,在降雨時確保排水水質符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要求,否則應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拆除或關閉原排口。(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遊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穿越保護區範圍的路橋、輸氣管道及飲用水水源地周邊高風險區域設定防撞護欄、事故導流槽、事故應急池、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庫等防護工程,上游連線水體設定節制閘、攔污壩、導流渠、調水溝渠等防護工程設施。有毒有害物質、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採取限重限類限行等管控措施,並加強定位監控。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船隻,應配備防止污染物散落、溢流、滲漏設備。(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提升水質監測預警能力
落實飲用水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全過程管理要求,縣級及以上水源地城市按現行措施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用戶水龍頭出水水質監測,以及飲用水水源全指標監測,並定期公布信息。2020年底前建立縣級以下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機制,明確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監測指標、監測頻次及信息公開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能分工負責)
(五)推進水源地周邊綜合整治
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風險源名錄,強化屬地管理和執法監督,完善格線化管理體系,對可能影響水源地水質的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立即制止、快速查處。加快調整最佳化保護範圍周邊及上游產業結構和布局,採取減源控污、生態修復、水源涵養等措施,削減上游影響區污染物排放量,嚴控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著力消除水源污染風險。(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工作步驟
(一)認真開展“回頭看”。2019年上半年,對地級飲用水水源地、縣級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在2018年整治工作基礎上開展“回頭看”,對死灰復燃問題和整治不到位、不徹底現象,於2019年6月底前限期清理完畢。除城市發展需要外,不再頻繁調整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維持保護區穩定,推進規範化建設。
(二)持續深入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基礎信息、保護區劃定和環境違法違規問題排查,分類建檔,制訂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鄉鎮自來水廠併網改造,整合水源地取水口,逐步取締小水廠,最佳化城鄉供水網路,提升管理效能。
(三)整體鞏固提升。2020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縣級以下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違法違規問題整治,建立水質監測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環境問題排查整改的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依法處理、分類處置、精準施策,積極穩妥解決難點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對飲用水水源地水源安全、水質保障工作負監管責任,要密切配合,協同聯動,共同推動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二)加強監督考核。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考核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環境問題整改攻堅推進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安全及全過程水質保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強化風險防控。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防控方案和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在規定地點設定預警監控斷面、安裝視頻監控,定期開展水源地環境應急演練,完成樅陽縣備用水源和取供水應急互通管網。(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全面信息公開。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通過媒體和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水源地存在的環境問題、整改方案、工作進展,積極宣傳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工作成效,接受社會監督,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保障落實。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等水質飲水安全狀況信息。加強公眾參與意識,提高公共飲水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推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轉變為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全民行動。(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能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陵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印發實施。
《通知》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系列部署要求,以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為核心,全面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邊界標誌設立、環境違法問題整治。
《通知》強調,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整治各類環境問題,推進水源地周邊綜合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市一二水廠、三水廠、五水廠及樅陽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定和規範化建設,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保持100%;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和縣級以下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下同)保護區“劃、立、治”工作,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92%以上,並建立水質監測機制,明顯提高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和應急能力,讓人民民眾喝上乾淨水、放心水。
《通知》是為了貫徹《安徽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皖政辦秘〔2019〕24號)檔案精神,加快解決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補齊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短板,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特制定實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