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銅陵市政府同意,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月18日印發銅陵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妥善解決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患病時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問題,確保險種健康可持續運行,根據《銅陵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繳費範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營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職工(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上述身份辦理退休手續並符合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繳費標準
市醫療保障局每年年底以安徽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相應繳費比例公布下一年度繳費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基金運行情況,如無特殊原因繳費標準年中不作調整。具體繳費比例為:
(一)用人單位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0.1%比例繳納,職工個人按每月0.4%比例繳納;
(二)靈活就業人員:按每月0.5%比例繳納;
(三)退休人員:按每月0.4%比例繳納。退休人員原每人每月繳納的10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補充金調劑到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中。
三、基金支付比例
參保人員患病住院所發生的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超過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10萬元(含)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承擔90%、個人承擔10%;10萬元(不含)以上至職工大額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承擔95%、個人承擔5%。
四、監督管理
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監督管理參照《銅陵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銅政〔2014〕48號)、《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通知》(皖醫保發〔2019〕13號)等規定及相應配套政策執行。
五、附則
(一)本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銅陵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銅政辦〔2014〕48號)政策廢止,其他過去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政策解讀
銅陵市政府印發了《銅陵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銅政辦〔2023〕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在解決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提高職工大額醫療保險保障能力,規範日常管理,方便費用報銷,需對現行政策進行調整和規範。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旨在對參保職工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對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大額醫療費用負擔,加快建成符合我市實際的更高水平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三、起草過程
醫療保障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2022年7月以來,市醫保局多次組織會議,按照規範性檔案科學化、法治化、民主化管理要求,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適度、略有結餘”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進行起草。起草過程中,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性指導檔案,注重吸收借鑑外地先進經驗和成型做法並結合我市實際。尤其注意堅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充分徵集、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反覆進行討論修改,努力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可行、可控。2022年12月28日經市政府2022年度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四、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辦法》,對參保人員發生的超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最高限額以上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醫療需求保障水平。
五、主要內容
(一)繳費範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營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職工(以下簡稱“用人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上述身份辦理退休手續並符合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繳費標準
市醫療保障局每年年底以安徽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相應繳費比例公布下一年度繳費標準。用人單位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月0.1%比例繳納,職工個人按每月0.4%比例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每月0.5%比例繳納;退休人員:按每月0.4%比例繳納。
(三)執行時間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創新舉措
一是科學調整繳費模式。此次《辦法》對以往繳費模式進行調整,變固定金額為浮動基數、固定比例,較好地解決了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導致繳費不足、需要反覆調整的問題,為險種的可持續運行打好基礎。二是合理提高繳費標準。根據我市人口老齡化的現狀及城市規模、醫療機構比例等因素,為較好地解決收支失衡的問題,先後建立十多個數學模型進行分析。目前實施繳費比例,在解決收支失衡的同時也未過度增加參保人員負擔。
七、保障措施
參保人員患病住院所發生的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超過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10萬元(含)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承擔90%、個人承擔10%;10萬元(不含)以上至職工大額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承擔95%、個人承擔5%。
解讀機關:銅陵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