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梁縣監察局

銅梁縣監察局

銅梁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上級監察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所管轄的行政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縣政府頒發的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梁縣監察局
  • 地區:銅梁縣
  • 職能:行政監察
  • 隸屬:政府機關
單位名稱,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名稱

銅梁縣監察局

主要職責

2.負責調查處理所管轄的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提出監察建議或做出監察決定,給予政紀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3.加強對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從政,加大行政執法監察力度,保證《行政監察法》的貫徹實施。
4.確保政紀規章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地區的實施細則。檢查、調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制定的有關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國家利益的內容提出修改、補充或撤消的建議,參與制定本縣有關的行政措施。
5.會同縣政府各部門、市駐銅單位以及各鄉鎮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監察室領導人選;組織和指導全縣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履行全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糾風工作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7.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實施辦法,加強對全縣各級行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對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政策調研、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大行政效能監察力度,規範政務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9.承辦對縣級機關“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情況的監督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或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承辦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的行政效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和辦理對縣政府各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或接受行政機關委託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投訴;承辦縣政府實施行政部門首長問責涉及行政效能的有關事項;協調指導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和行政效能投訴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行政效能監督事項。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縣紀委、監察局與其他單位的聯繫;組織起草綜合性的工作計畫、報告和檔案;負責紀委常委會、全委會、局長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檔案運轉、文書檔案、信息編髮和機關保密等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後勤事務、機關車輛管理、對外接待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特邀監察員的聯繫工作;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風廉政和教育調研室
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調查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完成上級交辦的調研課題的調研;負責反腐敗治本抓源頭工作的政策調研和監督檢查;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的巨觀指導,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有關的報刊雜誌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對全縣各級黨政組織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情況和黨內監督的有關工作;檢查領導幹部執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配合縣委組織部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作出安排,並做好有關情況的綜合匯總工作;承辦黨風廉政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和查辦有關的違紀案件;履行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縣黨政機關和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對減輕農民負擔和企業負擔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參與或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查辦有關的案件;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監察室
轄區內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案件管理工作,提供案件數據和分析報告;協調指導下級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檢查工作;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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