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協會全稱:銅仁職業技術學院心理健康協會,簡稱“心協”(以下簡稱“本會”)
協會性質:全校性學生社團組織,是學生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載體,是團結和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仁職業技術學院心理健康協會
- 屬性:非盈利
- 學校:銅仁職業技術學院
- 協會性質:全校性學生社團組織
總則,會員,組織機構,活動方式,經費,附則,
總則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普及心理知識,傳遞心靈關愛,促進心理健康,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本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組織心理學愛好者學習心理學知識;擴大同學的知識面,參與校園文化建設,增強校園的文化氣氛;
(二)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增強廣大同學的心理健康意識;
(三)協助學校心理諮詢中心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編印心理健康教育資料,建設和開發心理健康教育網頁,促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發展。
(四)加強與其他學生社團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五)完成與本會宗旨和職能有關的其它工作。
會員
第四條:凡該校全日制學生,承認本會章程.願意參加本會活動,執行本會決議和交納會費,履行登記手續,可以成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本會的有關會議,參與討論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學習培訓、學術研討、社會實踐和經驗交流等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倡議和批評;
(四)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五)本會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有退出本會的自由。
第六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和決定;
(二)學習、宣傳和推廣心理學知識;
(三)了解並及時向心理諮詢研究中心或有關部門及老師反映同學中出現的異常心理問題,幫助同伴排解心理困擾;
(四)接受並完成本會布置的工作任務;
(五)維護本會的名譽和合法權益。
組織機構
第七條:組織機構的確立根據社團發展的情況確定
第八條:本會現設立以下機構:
(一)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
(二)辦公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三)宣傳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四)外聯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五)網路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六)編輯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七)諮詢部。設部長、副部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
第九條 各部部長由會長提名,會員大會決定任免。部長的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副部長和幹事分別由各機構的正職提名,由會長決定任免。部長和幹事的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
第十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
會員大會的職權下如:
(一)、聽取和審議本會的年度工作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本會的經費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本會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本會章程;
(五) 、部署重大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會長接受本會全體會員的委託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本會日常工作,召開會議和專項工作會議;
(二)向會員大會做工作報告;
(三)簽署任免、接收和除名決定;
(四)聽取下屬各部門的工作匯報,檢查督促下屬各部門的工作,管理本會下屬各部門的幹部;
(五)向學校有關工作部門匯報本會的工作:
(六)代表本會處理對外事務。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並分管某項事務。
第十二條 本會下屬各機構的職責如下:
(一)辦公部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負責本會通知、通告、決定、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檔案的起草;
2.管理本會的檔案、檔案和經費:
3.負責會員大會和專項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4. 完成協會決定的有關工作。
(二)宣傳部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負責本會重大活動前期宣傳工作(海報設計橫幅製作等)。
2、負責各種宣傳資料的樣式設計。
3.開展調查研究
4.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完成常務理事會決定的有關工作。
(三)外聯部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負責本會對外聯繫、公共關係和發展新會員業務;
2.加強本會與其他社團的溝通與聯繫;
3.爭取社會各界對本會的支持與贊助:
4.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完成協會決定的有關工作。
(四)網路部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負責“學院學生處心理諮詢中心”網頁的維護;
2、心理諮詢論壇的管理;
3、<<心苑>>電子版式的製作等工作。
(五)編輯部的工作職責主要有:
1、編輯出版<<心苑>>報紙;
2、向網路部提供網站更新素材,及時了解校園動態;
3、負責校際報紙相關資料的交流。
(六)諮詢部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心理諮詢中心的學生值班工作
2、接聽預約諮詢電話
3、做好預約諮詢登記
第十三條各部門的正職履行如下職責:
(一)主持本部門日常工作,履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
(二)召集本部門的工作會議,組織本部門的會員參加會員大會;
(三)組織本部門的會員貫徹執行和落實協會的決議、決定、工作計畫或活動方案;
(四)向會長提名推薦幹部人選;
(五)領導和管理下屬幹部和會員;
(六)完成會長布置的工作任務。
各部門的副職協助正職開展各項工作。
活動方式
第十四條:本會的活動方式主要有:
(一)會議。包括:全體會員大會,專項工作會議,部門工作會議等等;並施行會員簽到制度,三次無簽到將作為自動退會處理;
(二)學習培訓與學術研討活動。包括:閱讀宣講,上課培訓,座談討論,學術講座,專題講座,理論研討,等等;
(三)宣傳與社會服務;
(四)社會調查與社會實踐等。
第十五條 本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體,奉行如下組織原則:
(一)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各個部門以及全體會員服從會員大會。
(二)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向會長負責並報告工作。
(三)會長和各位社乾應經常聽取會員民眾的意見和建議,並讓會員對本會工作和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四)各部門和區隊既要向上級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
(五)上下級組織之間以及各部門或區隊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六)堅持接受學校心理諮詢室和院團委的指導,積極支持配合心理諮詢研究室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加強與學校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與聯繫,爭取學校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本會的支持。
第十六條 本會各級組織和全體會員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榮譽和權益;
(二)崇尚科學,用科學思想、科學方法和科學態度來處理問題,反對唯心主義,反對封建迷信,反對邪教和偽科學;
(三)遵守本會的章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不得有損害本會聲譽和合法權益的言論和行為:
(四)自覺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五)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嚴於律己,加強修養,在同學中起骨幹帶頭作用,及時發現同學出現心理障礙或心理危機,並向有關單位和有關老師報告。
對於違反上述紀律者,可以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除名。
連續三次不參加本會的會議或活動,按自動退會處理,但實習或病體者不在此列。
經費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
(一)社團活動專項經費;
(二)本會通過社會服務而獲得的收入;
(三)學校職能部門的資助;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本會的捐贈或贊助。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使用堅持如下原則:
(一)健全制度,規範管理;
(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三)量力而行,反對鋪張;
(四)精打細算,合理使用並附有正規發票。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全體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