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中證轉債指數增強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是銀華基金髮行的一個結構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中證轉債增強分級A
- 基金類型:結構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3.86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50143
- 成立日期:20130815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增強型可轉債指數基金,指數投資部分採用被動指數化投資策略,指數增強部分採取積極配置策略,利用可轉債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性,爭取為投資者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穩健收益。
正常市場情況下,力爭將本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5%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5%以內。
正常市場情況下,力爭將本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5%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5%以內。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股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可轉債(含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正回購、逆回購、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主動參與一、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對於因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票或因投資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而獲得的權證,須在達到可交易狀態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可轉債(含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國債、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正回購、逆回購、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主動參與一、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對於因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票或因投資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而獲得的權證,須在達到可交易狀態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
投資策略
正常市場情況下,力爭將本基金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5%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5%以內。如因指數編制規則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本基金投資策略包括指數投資策略和指數增強策略。
1、指數投資策略
對指數投資部分,採用指數成分複製法,主要以標的指數的成份券構成為基礎,綜合考慮跟蹤效果、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因素構建組合,並根據本基金資產規模、日常申購贖回情況、市場流動性以及交易所可轉債交易特性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調整,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1)可轉債投資組合的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將定期根據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對其成份券及成份券權重的調整而進行相應調整。
(2)可轉債投資組合的最佳化
為更好地跟蹤指數走勢,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資產規模、日常申購/贖回情況、市場流動性以及交易所可轉債交易特性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調整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2、指數增強策略
(1)可轉債投資組合的不定期調整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本基金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經驗判斷,對個券權重和券種進行適當調整,以期在規定的風險承受限度之內,儘量縮小跟蹤誤差。
1)本基金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券即將調整或權重發生變化;
2)成份券流動性不足、價格嚴重偏離合理估值、單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場交易慣例;
3)由於市場因素影響、法律法規限制等原因,本基金無法根據指數構建組合和基金髮生申購贖回、市場流動性變化等其他可能影響跟蹤效果的情形。
(2)可轉債條款投資策略
一般情況下,可轉債本身會附加的提前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向下修正股價條款,在一定環境下這些條款對可轉債的投資價值有很大影響。
提前贖回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內,當可轉債正股價格連續一段時間高於其轉股價格一定幅度時,可轉債發行公司有權按照高於債券面值一定幅度的贖回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該條款是賦予可轉債發行方的一個權利。提前贖回的條件往往可以視為可轉債的價值最大限度,本基金將會在接近提前贖回條件觸發的時候,理性分析可轉債正股的基本面狀況及未來走勢,以選擇拋出或轉股出售。
提前回售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內,如果可轉債正股價格連續一段時間內低於轉股價格一定幅度或者可轉債發行方改變募集資金投資用途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照高於可轉債面值一定幅度的價格回售給可轉債的發行公司,該條款是賦予可轉債持有人的一個權利。本基金將通過對可轉債及其正股投資價值的合理分析,以選擇是否行使該項權利。
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間內,當一段時間內正股價格持續低於轉股價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轉債發行方董事會可發起向下修正轉股價的提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而大幅提高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從而提升可轉債價值,也為該轉債未來可能出現較好表現提供支撐,這也有效地降低了正股可能較大幅下跌給轉債帶來的損失,因此提前對此進行合理的判斷將提升組合投資價值。除此之外,當可轉債發行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以及派發股利等情況時,可轉債發行方會對可轉債的轉股價格作出相應調整,本公司可以通過對相關事件及正股基本面的分析,把握可能存在的投資機會。
(3)可轉債一級市場申購策略
本基金跟蹤的可轉債指數為全樣本指數,對於一級市場新發可轉債,本基金將綜合可轉債上市定價、中籤率等因素,判斷是否參與一級市場申購,以降低買入成本。
1、指數投資策略
對指數投資部分,採用指數成分複製法,主要以標的指數的成份券構成為基礎,綜合考慮跟蹤效果、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因素構建組合,並根據本基金資產規模、日常申購贖回情況、市場流動性以及交易所可轉債交易特性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調整,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1)可轉債投資組合的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將定期根據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對其成份券及成份券權重的調整而進行相應調整。
(2)可轉債投資組合的最佳化
為更好地跟蹤指數走勢,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資產規模、日常申購/贖回情況、市場流動性以及交易所可轉債交易特性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調整以保證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2、指數增強策略
(1)可轉債投資組合的不定期調整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本基金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經驗判斷,對個券權重和券種進行適當調整,以期在規定的風險承受限度之內,儘量縮小跟蹤誤差。
1)本基金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券即將調整或權重發生變化;
2)成份券流動性不足、價格嚴重偏離合理估值、單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場交易慣例;
3)由於市場因素影響、法律法規限制等原因,本基金無法根據指數構建組合和基金髮生申購贖回、市場流動性變化等其他可能影響跟蹤效果的情形。
(2)可轉債條款投資策略
一般情況下,可轉債本身會附加的提前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及向下修正股價條款,在一定環境下這些條款對可轉債的投資價值有很大影響。
提前贖回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內,當可轉債正股價格連續一段時間高於其轉股價格一定幅度時,可轉債發行公司有權按照高於債券面值一定幅度的贖回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該條款是賦予可轉債發行方的一個權利。提前贖回的條件往往可以視為可轉債的價值最大限度,本基金將會在接近提前贖回條件觸發的時候,理性分析可轉債正股的基本面狀況及未來走勢,以選擇拋出或轉股出售。
提前回售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內,如果可轉債正股價格連續一段時間內低於轉股價格一定幅度或者可轉債發行方改變募集資金投資用途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照高於可轉債面值一定幅度的價格回售給可轉債的發行公司,該條款是賦予可轉債持有人的一個權利。本基金將通過對可轉債及其正股投資價值的合理分析,以選擇是否行使該項權利。
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是指在可轉債存續期間內,當一段時間內正股價格持續低於轉股價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轉債發行方董事會可發起向下修正轉股價的提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而大幅提高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從而提升可轉債價值,也為該轉債未來可能出現較好表現提供支撐,這也有效地降低了正股可能較大幅下跌給轉債帶來的損失,因此提前對此進行合理的判斷將提升組合投資價值。除此之外,當可轉債發行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以及派發股利等情況時,可轉債發行方會對可轉債的轉股價格作出相應調整,本公司可以通過對相關事件及正股基本面的分析,把握可能存在的投資機會。
(3)可轉債一級市場申購策略
本基金跟蹤的可轉債指數為全樣本指數,對於一級市場新發可轉債,本基金將綜合可轉債上市定價、中籤率等因素,判斷是否參與一級市場申購,以降低買入成本。
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銀華轉債份額、轉債A份額、轉債B份額)不進行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