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消費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銀河消費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銀河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河消費驅動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河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24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678
  • 成立日期:2011072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深入研究,重點投資與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的上市公司,分享由於中國巨大的人口基數、收入增長和消費結構變革所帶來的投資機會,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與自下而上的股票選擇相結合。在資產配置策略上,本基金根據對經濟面、政策面、市場面等多因素分析,在投資比例限制範圍內,確定或調整投資組合中股票和債券的比例。在股票選擇上,本基金投資於與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的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尋求長期、穩定的風險回報。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大類資產配置模型,結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從巨觀、政策、市場等多個角度綜合考慮分析評判證券市場的特點及其演化趨勢,重點分析股票、債券等資產的預期收益風險的匹配關係,在此基礎上,在投資比例限制範圍內,確定或調整投資組合中股票和債券的比例。
本基金考慮:
(1)巨觀經濟因素。包括GDP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生產者價格指數(PPI),貨幣供應量(M0,M1,M2)的增長率等指標,對外貿易、利率、匯率、就業等因素,本基金將以全球化的視野,結合全球經濟周期和國內經濟周期,綜合考慮巨觀經濟指標對與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的影響。
(2)政策面因素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收入政策等的變化趨勢,關注政府轉移支付、社保制度、稅收調節等方面的政策因素對消費行業的影響。
(3)市場因素包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上市公司盈利預期、市場估值結構、消費驅動相關行業相對估值比較、行業輪動、市場風格等。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與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和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本基金通過消費驅動行業界定、消費驅動行業配置、企業競爭優勢評價、基本面和估值分析等步驟,通過在消費驅動行業中選擇具有競爭優勢和估值合理或有一定成長性的上市公司進行投資,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1)消費驅動行業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費驅動行業是與居民消費密切相關的行業,該行業產品或者服務直接滿足於居民的消費需求。本基金參考採用中證指數公司界定的中證行業分類作為行業分類基準,根據本基金對消費驅動範疇的定義和劃分,將下列行業或行業中的企業列入消費驅動範疇:中證行業中的可選消費、主要消費、醫療衛生、金融地產,電信服務及信息技術。”
如果中證指數公司調整行業分類,或對行業內公司進行調整,本基金當同時對其進行相應的調整。如中證指數公司停止行業分類或基金管理人認為有更適當的的消費行業劃分標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有權採用新的行業分類標準。
(2)消費驅動行業子行業配置
消費驅動行業按照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類型,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不同的子行業,本基金採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股票資產在各個子行業間的配置。
本基金考慮的定量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各個子行業的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行業的整體估值水平等指標。本基金通過對各行業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的分析,尋找預期增長超過平均水平的行業。本基金通過對行業整體的估值水平與內在價值水平進行比較,判斷行業的投資價值,遴選出具有估值優勢的行業。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點考察人口及收入結構、經濟周期、行業生命周期所處階段、國家政策、行業競爭格局等方面。
人口和收入結構的變化,對消費結構及其變化有重要影響,本基金將對之進行不斷的跟蹤分析,確定其對不同消費行業的影響。在不同的經濟周期,各個消費子行業會有差異明顯的表現,本基金將前瞻性地分析未來6-12個月經濟所處的經濟周期階段,為確定行業配置提供參考。在確定行業生命周期方面,本基金結合消費需求、技術變化等因素,對各個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做出基本判斷。在分析國家政策方面,國家產業政策通過勞動政策、財政政策、信貸、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影響居民的收入水平和預期,從而影響特定行業的發展前景;也有可能通過補貼、環保等政策直接影響行業的發展。本基金管理人將深入了解國家政策,分析有關政策對各行業的影響,把握各行業的變化趨勢。在分析行業競爭格局方面,本基金將對行業進入壁壘情況、行業內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狀況、行業集中度、行業替代產品壓力、行業產品定價能力、行業成本控制能力進行分析,對行業的結構、競爭程度和發展前景等進行判斷。
(3)企業的競爭優勢分析
在消費驅動行業個股的選擇上,本基金關注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企業。
競爭優勢表現為相同的市場環境下企業比行業內其它企業獲取更多利潤或效益的優勢。本基金認為企業的競爭優勢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即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特性、市場行銷以及管理能力。
雖然企業的競爭優勢可能來自多個方面,但是其表現往往形式在於一個企業能夠以低於對手的價格提供類似的產品或服務、或者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因為獨特性而獲得更高的定價的能力,即成本優勢或由於差異化而可以採取更高定價的優勢。在實際選股中,本基金評價的指標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的淨利潤率、銷售利潤率與該企業所處子行業平均的淨利潤率和銷售利潤率的差異等指標中的一種或多種。
對於消費驅動行業,本基金認為市場占有率同樣是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這是和消費驅動行業的消費特點所決定的,這些行業的消費由消費者的分散、單獨決策決定,單一產品的價值有限,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表明消費者忠誠度更高,消費者粘性更高,市場份額優勢也為公司築起較高的競爭對手進入壁壘,可以有效地保障公司競爭優勢。在實際運作中,本基金評價市場優勢的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占本細分行業的份額等指標中的一種或多種。
企業競爭優勢的可持續性是企業為投資者提供長期回報的基礎。在企業競爭優勢的可持續性上,本基金關注企業競爭優勢來源的三個方面即產品或服務的特性、市場行銷以及管理能力。在產品或服務的特性方面,主要包括產品或服務的適用範圍、市場容量、差異化能力、技術開發、新產品或服務推出頻率等。市場行銷主要包括品牌的建立維護、市場行銷策略、分銷渠道、售後服務等方面的能力;管理能力包括企業的公司治理、生產及運營管理、財務結構、成本及費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4)企業的基本面分析及價值評估
本基金通過行業研究、上市公司調研、財務報表分析、國內外同業比較,以及其他可能的分析等方法,對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企業股票進行分析研究,從中選擇出基本面較好的公司。然後,運用合適的估值方法,對企業股票進行價值評估,採用的估值指標或方法包括但不限於自由現金流貼現、股息貼現、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率對盈利增長率比率(PEG)、企業價值與企業息稅折舊前盈利比率(EV/EBITDA)等。本基金將估值處於相對合理水平或被低估或預期有一定成長潛力的優質股票作為投資對象。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一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和上市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債、央行票據和資產支持證券等。
(1)債券投資
本基金債券投資以久期管理為核心,採取利率預期、收益率曲線估值、類屬配置、單券選擇等主要策略。
(2)可轉換債券投資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債券衍生投資品種,投資者既可以獲得普通債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所帶來的投資回報。本基金在對可轉換債券條款和發行債券公司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利用可轉換債券定價模型進行估值,並結合市場流動性,投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
(3)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本基金在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線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分析,並運用久期管理、類屬配置和單券選擇等積極策略,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在控制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取長期穩定的風險回報。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數量化期權定價公式對權證價值進行計算,並結合行業研究員對權證標的證券的估值分析結果,選擇具有良好流動性和較高投資價值的權證進行投資。採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策略或策略組合:
(1)本基金採取現金套利策略,兌現部分標的證券的投資收益,並通過購買該證券認購權證的方式,保留未來股票上漲所帶來的獲利空間。
(2)本基金根據權證與標的證券的內在價值聯繫,合理配置權證與標的證券的投資比例,構建權證與標的證券的避險組合,控制投資組合的下跌風險。同時,本基金積極發現可能存在的套利機會,構建權證與標的證券的套利組合,力爭獲取較高的投資風險回報。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
4.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分紅方式;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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