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政府性債權的通知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政府性債權的通知是銀川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06月20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政府性債權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9-06-20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信息,檔案內容,

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銀政辦發〔2009〕108號
【發布日期】2009-06-20
【生效日期】2009-06-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銀川市

檔案內容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政府性債權的通知
(銀政辦發〔2009〕108號)
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為加強政府資產管理,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歷年政府性債權進行全面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開展政府債權清理工作
為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銀川市政府債權清理領導小組,負責政府債權清理工作。
組 長:梁積裕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馬軍生 副市長
代榮民 副市長
成 員:劉彥寧 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兆元 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馬 全 市政府副秘書長、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克善 市政府副秘書長
尤 峰 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楊 傑 市財政局局長
孫暢遂 市國資委主任
保建新 市民政局局長
喇宏敏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蔣珊珊 市規劃管理局局長
蔣光臨 市建設局局長
白建平 市住房保障局局長
徐慶林 市園林局局長
劉治全 市環保局局長
郭正祥 市文廣局局長
李自輝 市審計局局長
高 楊 市體育局局長
倪天福 市人防辦主任
葉建設 市土地儲備局局長
李志剛 市代建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楊傑兼任辦公室主任,伍建國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等相關部門抽調專人組成。
二、清理政府債權工作的具體要求
清理政府各項債權工作,是一項十分複雜而艱巨的工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不留死角,全面清理。
(一)各部門、單位在7月15日前,要對本單位的各項政府性債權資金進行全面梳理、清理,按要求填報相關表格,上報銀川市政府債權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內容包括:
1、對屬於欠繳政府的各項收入,各單位填報《銀川市政府債權清繳審批表》(附表一),必須明確清繳責任人和清繳時限,全額清收,並按相應政府預算收入科目繳入市財政國庫或專戶。
2、對同時存在債權和債務的,各單位填報《銀川市政府債權債務處置審批表》(附表二),逐項列示債權、債務情況,說明債權、債務形成原因,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進行清理,債權收入按相應政府預算科目繳入市財政國庫或專戶,債務支出按程式報市政府審批後由市財政通過預算安排予以列支。
3、對年初上報的政府債權清理資料中漏報的項目,此次一併按要求重新上報。
4、其他類型需作說明的。
(二)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拒不繳款的欠款單位,通過司法程式進行清繳。
(三)監察、審計、財政部門要相互協調,避免清理工作重複進行,防止政府債權資金清理髮生遺漏,保證政府債權清理工作全面落實。
(四)為促進政府債權清理工作,對政府債權清收實行獎懲機制。
一是對2007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政府債權資金,在規定時限內中完成清繳的,按實際清收入庫額撥付清收單位一定比例的業務經費等,用於補充工作經費。
二是對2008年以後形成的各項政府債權資金,必須及時全額清收。
三是對在政府債權清理工作中,工作積極主動、措施得力、按期完成清收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積極,不認真、不負責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追究責任。
(五)此次政府債權清理工作自2009年6月18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前結束。各部門、各責任單位要加大清收力度,採取措施,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府債權清理工作。
(六)為切實做好政府債權清理工作,銀川市政府債權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清理工作進行督察,並設立政府債權清理舉報電話。
附表:1、銀川市政府債權清繳審批表;
2、銀川市政府債權債務處置審批表。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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