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位於沙區石碾盤,已經存在10多年了,是沙區老牌娛樂場所。2010年10月12日晚,沙區警方幾十個便衣警察衝進“金龍玉鳳”,在俱樂部里當場抓獲70多個涉嫌營業性陪侍的人員。沙區警方突擊清查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其實只是拉開了偵辦李俊涉黑團伙的序幕。沙區警方通報說,此案目前已經有了新的進展,經過沙區警方的深挖調查發現,“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背後還隱藏著一個有組織的家族式涉黑團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
- 外文名:Jinlong Yu Feng International Club
- 事故:家族式涉黑團伙,營業性陪侍
- 協助組織:沙區法院
簡介,違法犯罪,案件進展,協助組織,被捉,判刑,
簡介
2011年6月9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重慶)沙區“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簡稱金龍玉鳳)涉黃涉黑一案,經沙區法院不公開審理後首次宣判。原銷售經理胡某、劉某和易某因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被法院判處2年、1年和8個月的有期徒刑,而雷某和毛某兩名銷售經理助理分別獲刑1年和8個月。據悉,為掩人耳目,金龍玉鳳用於安排賣淫女坐檯的“商務部”竟稱“銷售部”,賣淫女美其名曰“銷售人員”或“酒水推廣員”。
違法犯罪
經沙區警方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李俊,湖北省石首市人,曾在駐渝某部服役。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李俊退役後夥同其兄李修武在重慶陸續成立金得利貿易公司、金得利石油製品公司、重慶豐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誠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等10餘家公司。
他們拉攏、糾集其親屬台士華、李少平、李險峰、魏文清和社會人員岳明楊、郝建、白洪波等人,有組織地開辦金皇冠歌舞廳、金龍玉鳳大酒店、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進行組織賣淫犯罪活動;開設擔保公司大肆發放高利貸;有組織地進行非法拘禁、妨害公務、隱匿會計憑證;豢養“便衣保全隊”和組織社會閒雜人員多次進行尋釁滋事、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
“在長期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這個團伙逐漸形成了以李氏兄弟為組織、領導者,其家族成員和公司部分管理人員為骨幹成員,以犯罪嫌疑人胡彬、雷清華、李倩等人為積極參與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專案民警說,這個組織以經營實體為掩護,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用於支持組織的活動和發展,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秩序。
李俊涉黑團伙中的25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非法經營罪、妨害公務罪、隱匿會計憑證罪等犯罪,於昨天被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進展
大老闆李俊在逃哥哥李修武待審
“這次是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審判胡某等管理人員,接下來將對李修武等骨幹成員以涉黑案審判。”承辦檢察官昨天透露,“金龍玉鳳”大老闆李俊目前仍在逃。
據介紹,“金龍玉鳳”曾是沙區遠近聞名的老牌娛樂場所,其大老闆李俊是湖北省石首市人,上世紀八十年代末退役後,夥同其兄李修武在重慶陸續成立了金得利貿易公司、金得利石油製品公司、重慶豐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誠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等十餘家公司,拉攏家族成員一同從事違法活動。
據悉,李氏兄弟在家族成員幫助下,先後開辦了金皇冠歌舞廳、金龍玉鳳大酒店、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組織賣淫犯罪活動,並開設擔保公司大肆發放高利貸,豢養“便衣保全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10年11月26日,李俊涉黑團伙的25名主要成員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被批捕。
協助組織
2011年5月23日,沙區檢察院指控胡某等5人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向沙區法院提出公訴,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實行獨任審判,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官當庭指控稱,自2002年以來,李俊、李修武等人在重慶金龍玉鳳大酒店設立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招募了數十名賣淫女向男子提供性服務。據了解,該俱樂部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胡某、劉某和易某等在明知俱樂部組織他人賣淫的情況下,仍在該俱樂部分別擔任銷售部經理、銷售經理助理,負責管理賣淫女,起到了協助組織賣淫的作用。
庭審中,胡某等人對檢察官的指控均無異議,表示認罪。據胡某供述,該俱樂部為掩人耳目,老闆2009年6月對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進行了重新裝修,並對部門名稱進行了更改,將原來專門用於安排賣淫女坐檯的“商務部”改名為“銷售部”,將“商務經理”改稱為“銷售經理”,賣淫女則美其名曰“酒水推廣員”。
被捉
2010年10月12日晚,沙區警方對位於石碾盤的“金龍玉鳳”進行了突擊清查,當場抓獲涉嫌營業性陪侍的人員70多人,涉黃涉黑的該俱樂部隨即被警方勒令停業整頓。不久,原“金龍玉鳳”負責安排賣淫女坐檯的銷售部經理(俗稱媽咪)胡某、劉某和易某和銷售部經理助理雷某、毛某相繼被警方抓獲歸案。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在所謂的“銷售部”中,“銷售人員”全部是女性,銷售經理主要負責管理。實際上,這些“銷售人員”乾的全是色情勾當。
在這5個“媽咪”中,只有胡某一名男子,其餘全是女性。胡某今年34歲,九龍坡區人,高中文化,一直在該俱樂部擔任銷售部經理;而40歲的女子劉某是四川雷波縣人,先後兩次在該俱樂部擔任銷售經理,第一次是在2002年至2003年,第二次是2010年3月至10月;去年3月至5月,36歲的合川女子易某也在該俱樂部當了兩個多月的銷售部經理;豐都女子毛某則從去年3月開始,在該俱樂部任銷售經理助理,直到案發。
判刑
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原商務經理和銷售經理助理易思含、毛秋霞等5人,因協助組織賣淫被分別獲刑八個月至兩年。
據悉,李俊、李修武等人在沙坪壩區金龍玉鳳大酒店設立金龍玉鳳國際俱樂部,該俱樂部系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有固定的賣淫窩點,數十名賣淫女提供性服務。2010年3月,易思含、胡彬、劉萬蓮擔任金龍玉鳳俱樂部商務經理,毛秋霞、雷清華擔任銷售助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易思含、毛秋霞等人在明知李俊、李修武等人組織他人賣淫的情況下,仍然在該俱樂部擔任商務經理或銷售經理助理,負責管理賣淫小姐,起到協助組織賣淫的作用。
2010年10月29日,易思含在家中被抓獲。11月1日,毛秋霞在北碚區歇馬鎮被抓。案發後,易思含自願退出了贓款4000元,毛秋霞自願退出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