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核心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金鷹核心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金鷹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金鷹核心資源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金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0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10009
  • 成立日期:20120523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以追求資本可持續增值為目的,以深入的基本面分析為基礎,通過投資於擁有核心資源的個股,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分享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與資源的價值增值,進而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可持續穩健增長。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1、投資策略依據
本基金堅持“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視角,在實際投資過程中充分體現“核心資源”這個核心理念,在“進取”與“防禦”之間權衡取捨:
(1)“核心資源”是本基金的核心理念,也是對本基金股票投資品種的一個界定。本基金所謂“核心資源”,是指:能夠被企業占有和利用,為企業創造經濟價值,進而給企業帶來核心競爭力的稀缺的生產要素、生產或經營條件、獨特生產工藝與技術,以及經營權利。
(2)以“核心資源”為主題,本基金將重點配置從事“核心資源”開發、經營的上市公司。本基金重點配置的“核心資源”上市公司主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河流、湖泊、海洋、土地等自然資源開發經營權、並將上述自然資源用於動物、植物、微生物種植、養殖或捕撈的上市公司;
2)擁有金屬或非金屬礦藏資源、林木資源的上市公司;
3)擁有旅遊勝地、文物古蹟等自然地理與歷史人文資源的上市公司;
4)擁有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建材用地、工業用地(非自用)開發經營權的上市公司;
5)擁有秘方或獨特生產工藝與技術的上市公司;
6)擁有特許經營等獲準排他性經營權與收益分配權的社會與法律資源的上市公司;
7)擁有品牌資源、渠道資源優勢等稀缺性經營條件的上市公司;
8)擁有因市場準入、牌照審批、政府監管而導致一般企業難以獲得的經營權的上市公司,如銀行業、保險業、國防、通信業上市公司;
8)從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上市公司;
按照申銀萬國行業分類,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上市公司,可能集中分布於農林牧漁、採掘業、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醫藥生物、食品飲料、旅遊景點、房地產、金融服務、公用事業等行業,還可能零星分布於其他行業。
(3)“防禦”與“進取”的權衡與取捨
“防禦”與“進取”的權衡與取捨是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的核心問題之一。“防禦”是指在基金投資組合上採取適當措施,以力爭防範巨觀經濟周期與資本市場的下行風險;“進取”是指在巨觀經濟與資本市場的上行周期當中力爭充分獲取投資收益。
根據巨觀經濟與資本市場運行狀況的不同,對“防禦”與“進取”目標適時、適度地有所側重,將是本基金在投資策略上的現實選擇。
同時,本基金認為,無論巨觀經濟景氣周期與資本市場市況如何,確定性成長都是抵禦經濟波動的有效手段之一。
2、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視角,綜合宏微觀經濟、證券市場、政府政策等層面的因素,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分析研判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並據此進行資產配置與組合構建,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並隨著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適時動態地調整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的投資比例,以規避或控制市場風險,提高基金投資收益。
在大類資產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慮:(1)巨觀經濟運行態勢,主要參考 GDP增長率、工業增加值、社會用電量水平、PPI、CPI、市場利率變化、進出口貿易數據、信貸政策、M1與M2增長率等因素,判斷巨觀經濟運行態勢及其波動對市場的影響;(2)微觀經濟層面,主要參考各行業主要企業的訂單水平、庫存水平、盈利變化情況及盈利預期等因素;(3)證券市場方面主要參考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及其與自身歷史水平以及外圍市場的比較、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及其變化等因素;(4)政策層面,主要參考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匯率政策等與證券市場密切相關的各種政策對市場的影響等因素。
3、股票投資策略
在具體行業與個股的篩選上,通過對行業和個股比較優勢進行持續評估,本基金力求準確把握行業和個股比較優勢的變化趨勢,並據此對投資組合當中的行業和個股進行及時調整。
(1)行業配置策略
按照申銀萬國行業分類,本基金重點配置的“核心資源”上市公司可能集中分布於農林牧漁、採掘業、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醫藥生物、食品飲料、旅遊景點、房地產、金融服務、公用事業等行業,還可能零星分布於其他行業。故而,本基金在“自上而下”構建組合的過程中,投資組合的行業構成將主要分布於上述行業。
本基金結合若干定性與定量指標綜合分析,以期預判與尋找那些符合本基金配置策略與投資取向的行業,力圖使得這些行業的投資收益超越市場當中各行業收益率的平均值。本基金行業配置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
1)資源的稀缺程度
各資源行業細分子行業的價值及其盈利前景會因其涉及資源的稀缺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稀缺程度較高的細分子行業將是本基金行業配置的重要標的。
2)行業生命周期
判斷各資源行業細分子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及其動態變化,並採取相應的投資策略,將是本基金行業配置的現實選擇,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未進入衰退期的細分子行業。
3)行業景氣狀況
結合國內外巨觀經濟運行態勢和各資源行業細分子行業產業鏈上的上下游供需狀況、可替代程度與進度、行業集中度、行業利潤水平及其變化趨勢等因素判斷各細分子行業的景氣狀況,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市場需求保持增長或穩定,景氣度高或趨高的細分子行業。
4)政府政策
政府採取的產業政策、行業管理政策、價格管制政策、環保政策、財政政策、稅收政策、信貸政策和外貿政策等因素會對各資源行業細分子行業產生較大的影響。本基金將關注政府政策變化趨勢及其對各細分子行業的惠益情況,重點投資受惠於政府政策的細分子行業。
5)行業估值水平
動態分析各資源行業細分子行業的絕對估值水平和相對估值水平,本基金將適時提高被市場低估的細分子行業配置比例,降低被市場高估的細分子行業配置比例。
基金管理人業已建立的“金鷹行業綜合評價模型”,該模型採用基本面加權的方法,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進行行業評價,可為本基金的行業配置提供參考,以試圖預判與尋找符合資源主題、且具有綜合性比較優勢的行業,力爭獲取超額收益。
(2)個股精選策略
遵循行業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各行業內配置相應的投資標的。
根據“防禦”原則,本基金將審慎甄別公司的核心價值,從公司治理、公司戰略、行業地位、資源儲量與價值等方面來把握公司核心競爭力,通過自下而上的研究,以基本面分析為核心,力求挖掘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穩健經營、價值低估型公司;根據“進取”原則,本基金將努力發掘那些具有可預見、可持續成長或者資源價值可持續增值的公司,重點在於對公司進取特性的客觀評價和甄別上,不僅僅需要關注增長率之類的數量指標,同時還要關注成長的質量以及成長的可持續性。
本基金通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考察和篩選具有綜合性比較優勢的品種。定量方面,主要依據盈利能力、成長性、現金流狀況、償債能力、營運能力、估值等等;定性方面主要考慮:公司具有核心競爭力,資源儲量、質量、品位優勢,公司綜合競爭力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公司所處的行業發展前景良好,主營業務具有持續成長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和財務健康度等。最後結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基本面健康、最具比較優勢的稀缺資源類個股作為本基金的核心投資標的,進行重點投資。
4、債券投資策略
在資本市場日益國際化的背景下,通過研判債券市場風險收益特徵的國際化趨勢和國內巨觀經濟景氣周期引發的債券收益率的變化趨勢,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構造組合。
債券類品種的投資,追求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獲取穩健回報的原則。
(1)本基金採用目標久期管理法作為本基金債券類證券投資的核心策略。通過巨觀經濟分析平台把握市場利率水平的運行態勢,作為組合久期選擇的主要依據。
(2)結合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採取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通過分析和情景測試,確定長、中、短期債券的投資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債券資產在類屬間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慮不同類型債券流動性、稅收以及信用風險等因素基礎上,進行類屬的配置,最佳化組合收益。
(4)在運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礎上,通過分析個券的剩餘期限與收益率的配比狀況、信用等級狀況、流動性指標等因素,選擇風險收益配比最合理的個券作為投資對象,並形成組合。本基金還將採取積極主動的策略,針對市場定價錯誤和回購套利機會等,在確定存在超額收益的情況下,積極把握市場機會。
(5)根據基金申購、贖回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流動性管理,確保基金資產的變現能力。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增發、配售以及投資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在進行套利交易、避險交易以及權證價值嚴重低估等情形下將投資權證。
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避險交易組合以及契約許可投資比例範圍內的價值顯著低估的權證品種。
6、其它創新或者衍生產品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公募基金的特點和要求,結合創新或者衍生產品的特徵,在進行充分風險控制和充分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合適的投資策略進行該類產品的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不同銷售機構對本基金設定為相同的分紅方式,亦可設定為不同的分紅方式,即同一基金賬戶對本基金在各銷售機構設定的分紅方式相互獨立、互不影響;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