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行攻應訴、行政裁決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四)負責全縣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承擔全縣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在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特種設備應急能力建設。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執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安全監測、檢查和處罰,參與省、州組織的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規範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十七)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的制定,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八)負責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配合縣委組織部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各股室(隊、站、所)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公文、目標、文電、會務、檔案、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後勤保障、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活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工作。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承擔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制裝、各項收入及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統計。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牽頭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負責全縣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擬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監督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貫徹實施。負責單位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處罰和重要行政許可的合法性審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行政執法案件審查,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承擔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各類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項目審批和許可類工作事項,核發各類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規範行政許可行為。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法制宣傳工作。指導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完成政務一體化平台案件錄入。
(三)食品綜合監督管理股。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縣食安辦日常工作。負責生產環節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指導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監督指導各基層所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負責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餐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組織指導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擬訂實施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抽檢、食品安全快速檢驗監測計畫。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審理、備案管理及指導監管所開展現場檢查驗收等工作。開展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四)藥化器械監督管理股。實施藥品流通管理辦法。負責藥施全縣藥品監督管理的措施計畫。組織實施藥品經管便用的眢L查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標準。組織實施對化妝品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認證的技術審查以及現場檢查、跟蹤檢查的具體實施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工作。
(五)市場綜合管理股。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權質押登記管理、經紀活動管理。指導全縣契約信用建設,合聞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業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等行政職責。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擬訂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依法對商標使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商標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專利糾紛。擬訂實施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專利權。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推動本系統檢測機構資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指導本部門技術能力建設,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承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
(六)標準計量與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擬訂全縣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的規劃、立項、發布等工作,指導團體標準的制定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參與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擬訂全州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全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綜合管理全州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州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開展風險管控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七)登記註冊管理股(民營辦)。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內、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登記註冊和年檢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全縣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指導全縣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指導全縣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組織指導對全縣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縣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全縣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創新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縣民營經濟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統籌協調。督查民營經濟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民營企業評議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幹部聯繫重點民營企業和商(協)會工作。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行政申訴協調辦理機制。建立全縣統一企業維權服務平台,統一受理民營企業訴求。配合完善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受損補償救濟機制。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全縣消費環境建設,負責全縣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的組織指導和實施工作。指導消費糾紛調解。承擔收集、掌握、綜合分析和研究消費維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負責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統計及立案、銷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八)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監管股。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機關做好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關工作,指導金陽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擬訂有關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等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九)特殊食品監管股。負責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消費等各環節全鏈條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並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相關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鹽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工作。
辦公地址
金陽縣天地壩鎮東街47號
現任領導
羅勇
辦公時間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人員編制
縣市場監管局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
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派駐機構
派駐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所更名為市場監督管理所,更名後的天地壩市場監督管理所、對坪市場監督管理所、派來市場監督管理所、南瓦市場監督管理所、洛覺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縣市場監管局派駐機構,相關事宜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