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憑證是資金借貸的產物,借貸關係實現後,借款人要給貸款人開具載明借款金額、利率和歸還日期的單據,作為借款的證明和日後收回貸款的依據,這種單據就叫做金融憑證。對借款人而言,金融憑證是一種出售的商品,誰擁有它,誰就可以按規定日期領憑證上載明的金額(本金)的利息的現款。所以金融憑證是一種主要資產,因而可以在市場上出售。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種金融憑證不斷產生。按載明歸還本金和利息的期限劃分,金融憑證可分為長期和短期兩種,金融市場上的各種金融憑證一般都按這種方式分類。
金融憑證有以本國貨幣命值,也有以外國貨幣命值。凡是能自由兌換成他國貨幣,充當國際支付手段的貨幣如美元、馬克命值的金融憑證,都可在國際市場上交易。金融憑證的價格是由市場利率水平決定的。這裡引入一個收益率的概念。金融資產上所取得的淨收益對本金的比率叫做收益率。在金融憑證上這種收益率是註明的,其實就是一種利率。收益率可分為名義收益率,即期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名義收益率是指金融資產規定的比率,而收益與票面價格的比率,不考慮票面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額。即期收益率是指票面規定收益與即期金融資產價格的比率。市場利率影響金融憑證的價格,實際上就是金融憑證調整自身的收益率與市場利率看齊的過程。如果市場利率高於收益率時,金融憑證的市場價格就低於其面值,否則將無人購買;如果市場利率低於收益率時,其市場價就高於其面值,否則出賣者將吃虧。收益率起碼應使投資者得到與市場利率一樣的收益水平,這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