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
2020年,撤銷
護家鎮,設立金蘭街道。以原護家鎮和原古藺鎮東城社區、城北街社區、
東新街社區、長沙村、火星村、廣惠村、朝陽村、金山村、北朝村、青陽村、玉田村、王堂村、頭道河村行政區域為所屬行政區域。金蘭街道辦事處駐原古藺鎮王堂村二組(小地名三個中心)
行政區劃
金蘭街道轄4個居委會、17個村委會。金蘭街道辦事處駐王堂村二組111號。
一、居民委員會
·鍋廠壩社區·東新街社區·城北街社區·東城社區
二、村民委員會
·鳳田村·桂香村·天堂村·農場村·紅響村·興陽村·新店子村·中壩村·火星村·頭道河·廣惠村·玉田村·青陽村·北朝村
·金山村·朝陽村·王堂村
經濟發展
2020年地區生產總值187651萬元,比上年增長3.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6086萬元,比上年下降1.5%;固定資產投資48915萬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405萬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7327元,比上年增長9.3%。
旅遊資源
轄區內現有
火星山森林公園、天堂村櫻桃採摘基地、青陽村草莓採摘基地享譽縣內外;以天堂村紅響村為核心、輻射鍋廠壩等5個村(社區)的萬畝脆紅李種植區已投產成勢;以火星、青陽、王堂、玉田為核心的甜橙種植帶已初具規模;牛郎牧業成功創成市級三星級現代農業園區,陸續完善基礎設施,擴大養殖規模,擬在2021創建省級現代農業園區,在“十四五”期間建成古藺縣百億肉牛產業核心基地;眾合天蓬5000頭種豬繁殖養殖項目今年年底全部建成投產,聯農帶農效益初步顯現。
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古藺縣委、古藺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古藺縣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古委辦發〔2020〕1號),古藺縣金蘭街道主要職責如下: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街道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和決定街道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需由街道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重要事項,經街道黨工委研究討論後,由街道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街道政權機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範,支持和保證街道各類機關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四)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和村(社區)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街道黨工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加強意識形態陣地以及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 核和監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六)領導街道的基層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做好脫貧攻堅、民生保障、生態環保、美麗鄉村建設、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八)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健康、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九)監督執法管理。對轄區內各類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組織開展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十)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村(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事項,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等領域相關法規政策。
(十一)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二)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三)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 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熊 霞(黨工委書記、武裝部政治教導員)
主持黨工委全面工作。
李 恆(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主持辦事處全面工作。協助黨工委書記抓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牽頭國家安全工作,主抓項目建設工作。
張 聰(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聯繫招商引資、工業經濟、調查、統計、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園區建設、電力、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等工作。
袁江江(黨工委副書記)
分管人事、工會、關心下一代、機關事務、保密和檔案、目標管理、政策研究、政協等工作,協助黨工委書記抓黨的建設工作,協助辦事處主任分管國家安全工作。
陳 建(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協助黨工委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朱 偉(黨工委委員、組宣統委員)
分管黨的建設、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基層治理、老乾群團、黨務公開、組織、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含網路意識形態)、民族、宗教、文化廣電和旅遊等工作。
張 明(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
分管政法、掃黑除惡、信訪維穩、防邪、禁毒、矛盾糾紛化解、平安建設、依法治理等工作。
曾 鋒(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國防武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消防安全、重點項目征地拆遷、綜合行政執法、城鄉環境、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吳佳芩(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行政審批、就業、勞保、醫保、社保、婦聯、民政、雙擁、殘疾人工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教育體育等工作。
甘文輝(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脫貧鞏固、鄉村振興、村鎮建設、住房保障、供銷、郵政、農業、交通、農業園區建設、道路交通安全、公路養護等工作。
陳 馳(辦事處副主任)
分管城市管理、老舊小區改造、自然資源管理、水利、防汛減災、地災防治、森林防滅火等工作。
楊立剛(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負責便民服務中心工作,協助分管行政審批、水利、防汛減災。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政策研究、文秘事務;負責綜合協調各方面工作,牽頭完成各項目標管理任務,督促檢查有關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負責政務公開、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
負責黨的建設、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統戰、民族、宗教、群團等 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民兵、國防教育、徵兵、退役軍人、民政、教育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文化旅遊、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農民工服務、殘疾人保障等工作。
(四)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商貿經濟、工業和第三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經濟合作、科技、統計、自然資源、水利、村鎮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扶貧開發、項目建設等工作。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
負責綜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訪維穩、矛盾糾紛化解、平安建設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政府法制、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負責行使依法下放、委託或授權的執法權力,統一指揮和協調基層站所、派出所等執法力量和資源,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市場監管、食品安全等工作。
(七)財政所
負責貫徹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負責組織和管理街道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並執行年度預決算;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負責集體資產與村級(社區)財務管理指導;負責街道國有資產和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管理街道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預算外資金。
(八)便民服務中心
1.綜合服務站
負責中心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各服務站工作;負責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服務平台的管理運行工作; 負責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有關事務性工作;負責農民工服務相關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服務工作。
2.農業農村服務站
承擔農業、農業機械、水產、水利、 農業經營管理等涉農服務工作;負責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物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承擔組織服務農業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移民開發等農業農村事務性工作。
3.社會保障服務站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就業、社會救助、醫療保障、殘疾人服務、退役軍人服務、養老敬老等相關事務性工作;配合開展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收繳工作。
4.綜合文化服務站
負責文化、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5.村鎮建設服務站
負責村鎮建設、環境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事務性工作;負責轄區鄉、村道公路的養護工作;負責轄區橋樑日常安全監測預警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