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縣教育體育局

金湖縣教育體育局

金湖縣教育體育局是金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縣教育體育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

金湖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縣委教育工委承擔,縣教育體育局(縣委教育工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具體承擔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政策措施、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組織研究,協調督促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金湖縣教育體育局(縣委教育工委)負責貫徹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教育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湖縣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金湖縣建設西路2號
  • 所屬單位:金湖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戴書叢(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局管所屬學校領導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指導所屬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二)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體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體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規劃和措施,起草有關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三)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意識形態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協調、指導學校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
(四)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統戰與民眾團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開展工作。
(五)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六)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和體育事業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檔案。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和監督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布局。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負責全縣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九)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推動以促進就業和適應產業發展需要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統籌指導社會教育和繼續教育。審核報批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調整、更名和撤銷。
(十)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開展教育體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教師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中(小、幼)學、特(成、職)教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教育體育系統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外事工作,承擔省和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外事任務。
(十四)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五)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制訂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縣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十七)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全縣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體育競賽計畫。負責全縣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八)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十九)組織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和體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二十)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領導縣體育總會,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二十二)承擔法律法規、上級部門規定及縣委縣政府明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保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意識形態和對外宣傳工作。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協調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擬訂全縣體育工作的政策。協助做好大型體育活動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組織教育體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監督工作。牽頭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以及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協調與其他縣(市、區)的教育協作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指導全縣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會同縣有關部門指導所屬學校統戰工作、群團工作。承擔教育體育系統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考核獎懲、崗位設定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所屬單位退(離)休幹部工作。協調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承擔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工作。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師風、師德建設。組織實施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和聘任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註冊工作。指導中國小校聘請外國專家工作。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承擔對口支援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財務審計科。擬訂全縣教育事業、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協調教育現代化建設有關工作。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所屬學校以及其他有關學歷教育機構設定、撤銷、更名與調整的審核工作。承擔所屬事業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定的初審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收費等有關政策及檔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經費預、決算編制的指導和審核工作。協調、監督縣級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的徵收與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教育費附加安排的具體方案。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日常會計核算、管理和監督工作。協調部門政府採購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及公告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協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四)教育科(督導科)。承擔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擬訂各級教育發展政策措施,協助做好各級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各級學校常規管理。指導各級教育的教學改革和校本教材建設工作,組織審定地方教材。指導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的推廣。指導各級學校的德育、勞動教育、親職教育、科普、校外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各級學校學生學籍管理以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和非學歷文化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國中畢業生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就業創業。指導社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語言文字各項標準和規範。監督檢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雙擁、人武和徵兵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制定全縣教育督導規章制度、督導計畫和督導方案。組織對縣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質量監測等工作。
(五)安全保衛與維護穩定科。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安全保衛、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食品、實驗器材、藥品、校車、交通安全以及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應急避險等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生人身傷害責任保險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工作。
(六)體育科。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發展規劃草案。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指導、監督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監督社區和農村體育活動的開展。負責民眾體育骨幹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和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擬訂全縣體育競賽管理制度,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競賽工作和在本縣舉辦的各級各類體育賽事活動。承擔全縣裁判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體育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監督全縣體育社團的組織和活動。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參與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做好體育市場的開發和培育工作,負責體育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優秀運動隊後勤保障工作。管理、監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6名,副科長(副主任)1名。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1年10月,被確定為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2021年10月31日,金湖縣教育體育局被評為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戴書叢任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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