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莊區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區域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參與全區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的制訂及生產力布局、技術引進等工作的綜合決策;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示範區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編制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規劃;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區域環境整治及污染源治理工作,負責完成上級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家莊區環境保護局
-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的指令
- 承擔:區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 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簡介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區域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參與全區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的制訂及生產力布局、技術引進等工作的綜合決策;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示範區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編制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規劃;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區域環境整治及污染源治理工作,負責完成上級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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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執行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制訂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審核區域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管理區域有關環境統計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區域內縣級以下單位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協調有關單位環境污染糾紛,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4、監督管理鄉鎮企業環境保護,指導生態農業建設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
5、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限額以下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6、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7、承擔區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