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陽國小成立於1997年,是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興辦的一所設施一流、管理科學的新型教育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太陽國小
- 創辦時間:1997年
- 所屬地區:山西
- 總面積:9000平方米
規模,師資力量,管理體制,
規模
金太陽國小位於太原市并州路郵電前街3號,交通便利,環境優雅,教學大樓設計精巧,富於幻想,總面積達到9000平方米。學校內設國小一至六年級,每年級各設一個教學班,每班學生人數限在30人內,符合小班化教學的特點。在小班化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套用多元化教學手段,既完成了國家教委規定的各學科大綱要求,又改進了電腦、外語等課程的教學內容,並利用課外活動時間,增加了數奧、珠算式心算、科技以及音、體、美等活動,為每個學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機會,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
師資力量
學校還擁有一批具有高度敬業精神的教育教學管理人才和具有豐富的保教經驗的教育工作者,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在幾年的辦學中,多名教師被評為省骨幹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區優秀教師,區保教能手等榮譽。
管理體制
本學校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一條 理事長是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本學校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副校長;
(二)修改學校的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畫;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條 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主持每半年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理事會討論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通過。
第三條 本學校校長由理事長本人擔任。
第四條 校長負責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理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理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五條 校長因事或因病不能工作時,理事會應以書面形式委託他人代行校長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