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文號

重文號,用來表示連續重複書寫的字的符號,有“=”“、”“又”等。如金文“子子孫孫”寫作“子=孫=”,明代文徵明《題朱熹書翰文稿》“區區之幸”寫作“區、之幸”,元刊本雜劇《霍光鬼諫》“枉並的他一家家逃走”寫作“枉並的他一家又逃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文號
  • 所屬學科:文字學
古文記載,

古文記載

清代杭世駿《訂訛類編》卷三“重字不可作=”條云:“篆書凡重疊字皆不復書,但作‘=’偏於字右。‘=’乃古文‘上’字,言同於上也,今作兩點者非是。又秦刻石鼓文‘旭日杲杲’,‘日’字但於‘旭’之下作‘=’,借‘旭’之‘日’為下‘日’字也,又是‘=’之變例,今刻圖章有用之者,書中無也。”參見“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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