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電鍍行業廢水污染物自願性排放標準》是2017年11月1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電鍍行業廢水污染物自願性排放標準
- 外文名:Voluntary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 wastewater in Chongqing
- 標準編號:T/CQSES 02—2017
- 實施日期:2017年11月13日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13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衛東、楊和辰。
起草單位
重慶市環境科學學會、重慶市電鍍行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重慶市電鍍企業、電鍍工業園區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現有電鍍企業、電鍍工業園區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電鍍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主要內容
本標準以《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中表3的排放限值為基礎,在國內現有電鍍廢水治理先進技術及其實際穩定運行案例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基礎上,對電鍍企業污水排放提出了較GB 21900-2008表3更為嚴格的排放限值,供行業內先進企業、工業園區自願選擇執行。電鍍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鑑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或地方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