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民政局

重慶市長壽區民政局

重慶市長壽區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長壽區民政局
  • 領導機構: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有關民政工作的決定及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民政工作的近期改革與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組織。
(三)負責區級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督促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組織實施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褒揚條例和辦法;負責組織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長壽革命烈士陵園等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負責評殘、評烈的申報工作和優撫對象待遇的審核、取消、恢復工作;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受安置工作,督促落實有關生活待遇;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六)貫徹和實施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實施國務院《農村五保戶工作供養等條例》;管理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助工作;指導街鎮社會救濟工作。
(七)協同區政府救災辦,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實災情,統一發布上報災情;承擔有關減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負責救災捐贈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鎮居民委員會建設;研究提出社區建設規劃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及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負責婚姻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村調整撤併及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一)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沒置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十二)負責組織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街鎮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戶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相關配套政策;貫徹落實有關福利政策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及各類福利設施標準;負責管理本區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四)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和重慶市《殯葬管里條例》,查處殯葬違法行為,擬定區級殯葬管理和改革的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搞好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
(十五)負責兒童收養管理工作。
(十六)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監督、指導、幫助全區社會福利企業發展與管理。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信訪科)。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會務、宣傳、政務信息、信訪穩定、安全保衛、愛國衛生、辦公自動化、對外接待、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本系統職工的考核、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承擔民政系統政府採購;承擔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領域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和年度計畫、總結,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實行一個視窗對外,限時辦結,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
(二)計財科(內審科)。承擔全區民政資金的監督審計工作;承擔民政統計工作;承擔民政事業費、行政經費預決算;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管理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承擔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內部監督審計工作;承擔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對所屬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進行審查。
(三)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落實《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重慶市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指導開展城鄉社區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全區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實施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加大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工作力度;研究提出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動城鄉社區治理;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全區社情民意的收集調查、整理上報、跟蹤落實,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及時解決民眾困難,暢通民眾訴求。
(四)民間組織管理科。開展全區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建設和日常管理,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執法檢查;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五)社會事務科。負責孤兒的供養、登記管理;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指導區婚姻登記處、區救助管理站、區殯葬管理所、區殯儀館、公墓、殯儀服務站的工作。
(六)社會福利科(社會救助科)。擬訂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福利彩票發行有關管理辦法;負責特困人員的供養工作;負責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及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老年人高齡津貼審批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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