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長壽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慶市長壽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重慶市長壽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重慶市長壽區體育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長壽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宣傳、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的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活動,統籌、協調、指導區級重點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四)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實施文化、旅遊、體育的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化市場、體育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對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
(九)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十)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推動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三)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系統的安全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五)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傳承,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體育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七)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九)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二十)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接待、機要保密、建議提案辦理、信訪穩定、機關內部安全和目標考核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開展安全保衛工作。統籌推進機關和直屬單位黨政群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意識形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承擔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契約的合法性審核。協調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負責文體旅事業發展規劃和基本設施建設。負責行業統計工作。指導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政資金管理、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發展資金(基金)項目申報。負責政府採購及購買服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統籌扶貧工作。
(三)公共文化科(藝術科)。承擔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區級文化陣地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美術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擬訂民眾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承擔區級民眾文化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文藝協會工作。
(四)旅遊科(宣傳行銷科)。統籌推進全域旅遊。負責全區旅遊資源的開發工作。負責旅遊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和導遊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促進地方特色旅遊商品開發行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休閒度假旅遊發展。統籌度假區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宣傳促銷工作和媒體建設工作。負責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協調假日旅遊、旅遊節會、旅遊安全綜合監管工作。
(五)體育科。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國民體質監測,指導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推動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和參加民眾體育賽事和活動;負責區級體育社團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統籌規劃運動項目和布局。擬訂全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相關政策;指導全區業餘訓練、學校體育和青少年體育。負責擬訂體育行業賽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體育賽事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工作。 
(六)廣播電視科。統籌協調廣播電視行業管理。擬訂廣播電視綜合評價政策。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動廣播電視傳輸覆蓋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廣播電視播出、傳輸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單位安全工作。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影視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宣傳、監管、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融媒體工作,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七)文化遺產科。組織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組織開展傳統工藝振興、非遺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重大革命文物、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新型文化遺產管理保護利用工作。協助推進紅色旅遊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考古工作。負責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審核工作。負責博物館業務指導和規範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博物館單位的安全工作和督察工作。負責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工程項目管理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文物安全巡查檢查。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並督辦行政責任追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八)市場產業科(行政審批科)。實施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行業監管、經濟運行監測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統籌協調開展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治理。指導、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融合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文化、旅遊、體育項目招商引資、園區(基地)建設。協調文化、旅遊和體育產品開發和利用。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指導、管理交流合作及推廣活動。負責擬訂市場交流行銷計畫。組織及參與國際、全國、全市重大促銷和節會活動。承擔節會活動策劃、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現任領導

重慶市長壽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楊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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