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4年版)
- 施行地區:重慶市
2015年03月27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市物價局、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實施《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4年版)》的通知,重慶開始執行2...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14年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計委聯合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關於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關問題...
(九)放開醫療服務價格。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十)...
新版項目規範公布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各級各類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收取費用的項目依據,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分解。需合併、組合項目收費的,須經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利於減輕患者費用負擔的原則從嚴審...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重慶市補充藥物...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體系,方便民眾就醫結算,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促進社會公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滿足民眾醫療保障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
1.扶持非公立醫療服務機構發展。貫徹落實《重慶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2011―2015年)》和《重慶市“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合理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原則上市級和區縣公立醫院不再開設分院,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預留發展空間...
中國目前的醫療服務價格基本上實行的是以服務項目作為計量單位收取費用的“項目收費”方法,服務項目不同制定收費價格的標準也不一樣。醫療服務項目可以分為以下四類:(1)藥品價格。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醫院通常按照藥品的批發價格購買,並...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重慶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渝府發〔2022〕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現將《重慶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
六、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聽證目錄》以外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聯動機制的價格、其他重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通過論證會、座談會和網路徵求意見的方式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七、本目錄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物價局200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