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是重慶市江津區政府工作部門,主任是鄭軍燕,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江津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區級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四)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化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
(九)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監督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一)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二)負責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十四)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管理。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系統的安全工作。
(十五)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考古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職責。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區大型文化和旅遊等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七)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0日,榮獲“全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4月,入圍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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