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重慶市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是2022年4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快推進全市職業教育發展和技能型社會建設,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構建高質量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一)實施中職“雙優計畫”。實施優質學校和優質專業建設計畫,到2023年建設50所優質中職學校和210個優質專業,建設一批優質技工學校和專業。支持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統籌職業教育資源,加大職教中心建設力度,通過合併、合作、託管、集團辦學等方式,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學校,到2025年全市中職學校數量調減至120所左右。建立中職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台,擴大中高職貫通培養規模,創新開展技工貫通培養,到2025年中職應屆畢業生升入高等院校比例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二)實施高職“雙高計畫”。加大對10所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和專業群建設(以下簡稱“雙高計畫”)的支持力度,建設20所(含培育5所)市級高水平高職院校和60個高水平專業群。到2025年,各高職院校建成1個以上優勢品牌專業(群),基本形成“一校一專”品牌格局。全面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推動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牽頭單位:市教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有關區縣政府,各職業院校)
(三)實施職業教育本科促進計畫。重點支持國家“雙高計畫”和全市“十三五”期間培育的高職院校升格為職業技術大學,到2025年力爭建成4所以上職業技術大學。擴大套用型本科院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通過高職分類考試及“專升本”招收中職學生和高職學生規模和比例,到2025年職業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規模不低於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的10%。(牽頭單位:市教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有關區縣政府,在渝有關高校,有關高職院校)
二、建設高水平“雙師型”教師隊伍
(四)創新職業院校教師配置機制。落實職業院校在內設機構、崗位設定、用人計畫、教師招聘、職稱評聘等方面的自主權。在現有編制總量內,周轉編制重點向“雙高計畫”高職院校專業教師配備上傾斜。對與大數據、智慧型化、積體電路、汽車、生物醫學等全市重點產業領域緊密對接的高職院校的關鍵學科、優勢專業,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最高可提高10個百分點。在“雙高計畫”高職院校開展崗位聘用考核試點,探索建立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動態管理機制,對改革成效明顯的職業院校,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最高可提高10個百分點。合理確定職業技術大學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編辦、市教委;責任單位:各職業院校)
(五)健全“雙師型”教師培養機制。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對職業教育教師培訓進行保障。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升計畫,啟動校企合作“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積極培育市級以上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團隊、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建設重慶市“雙師型”名師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強“巴渝工匠型”教師培養,打造一批覆蓋重點專業領域的“重慶工匠之師”。健全最佳化“雙師型”教師認證體系和標準,到2025年“雙師型”教師占專業教師比例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職業院校)
(六)保障職業院校教師地位待遇。允許職業院校將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自辦企業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為績效工資來源。實施績效工資總量追加單列機制,將職業院校高層次人才的“市場化”薪酬,教師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技術服務轉化為現金獎勵;市內各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間接費用的績效支出,以及職業技能社會培訓收入的5%—20%單列追加,計入當年績效工資總量,且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國家、市級“雙高計畫”高職院校,在統一規定控制增幅的基礎上可分別按不超過調控基數的15%、10%上浮。職業院校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取得的收入、高職院校教師從事多點教學獲得的合法收入等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責任單位:各職業院校)
三、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七)強化校企合作協同育人。推動建立校企合作“負面清單”制度,允許在“負面清單”外探索各種形式的合作。完善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及認證制度。鼓勵校企合作共建職業教育基礎設施、實訓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實訓基地。落實按興辦職業教育投資額30%的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市級試點等政策。支持校企共同開展中國特色學徒制試點和“1+X”證書制度試點,支持職業院校申請備案職業技能鑑定評價機構,推進技能鑑定或等級認定,提升職業院校學生學歷水平和技能等級。對職業院校開展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經營收入、實訓基地建設等按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減免地方稅費。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產教融合項目企業優先給予融資。行業企業及社會各界對職業教育提供資助和捐贈的,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監管局、重慶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各職業院校)
(八)強化技能拔尖人才激勵措施。職業院校學生在校期間獲世界技能大賽、“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者,獲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者,或參加中國·重慶職業技能大賽、重慶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市級一等獎者,在應屆畢業當年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免試進入相應的高職或本科院校就讀,且直接納入“全市技術能手”或“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養人選。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賽項,參賽選手成績合格,可獲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牽頭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責任單位:各職業院校)
四、強化職業教育發展政策保障
(九)加強規劃建設。按照“一區兩群”空間布局,最佳化職業教育“1+2+4+N”院校布局。支持高職院校在基礎條件較好的主城新區、“萬開雲”板塊、川渝毗鄰地區等區域布局分校區。指導區縣政府在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時,協調“三條控制線”空間關係,預留職業教育發展空間,保障新建、擴建職業院校落地需求。對已明確建設用地需求的職業院校,儘快完善手續,加快供地速度。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支持區縣政府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職業院校。(牽頭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教委;責任單位:有關區縣政府,各職業院校)
(十)加大經費投入。調整市和區縣財政支出結構,財政教育經費增量向職業教育傾斜,教育費附加安排用於職業教育比例不低於30%,各類產業扶持發展資金或基金加大對產教融合項目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間,市級財政支持職業教育發展資金確保“兩個只增不減”,中職生均公用經費總體提標30%,適時提高高職撥款水平。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於公辦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到2025年力爭全市職業院校全部達到辦學標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教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政府,各職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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