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志·民政志(1986—2005)

重慶市志·民政志(1986—2005)

《重慶市志·民政志(1986—2005)》是2017年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重慶市民政局。

基本介紹

  • 書名:重慶市志·民政志(1986—2005)
  • 作者:重慶市民政局
  • 出版社: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6217926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一、指導思想《重慶市志·民政志(1986—2005)》(以下簡稱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遵循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對重慶市各項民政工作加以客觀記述,力求全面、真實、準確、系統地反映重慶市民政事業的發展歷程。
  二、斷限本志上限為1986年,下限為2005年,個別內容根據需要適當上溯或下延。
  三、記述範圍堅持屬地原則,記述範圍以2005年底重慶市行政區域及政府組成部門的管理職能和管理許可權為準。為記述簡便及照顧習慣,本志記述通用“重慶市”。志中1997年3月14日之前所稱“重慶市”指四川省重慶市所轄行政區域;1997年3月14日之後所稱“重慶市”指重慶直轄市所轄行政區域,包括原四川省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
  四、體例本志採用述、志、記、圖、表、錄等多種體裁,以志為主體,以類系事,橫分門類,縱述史實。結構為篇、章、節、目四個層次,目下有的設有子目。大事記採用編年體,結合紀事本末體。部分內容有合理的重複,但詳略各有側重。彩圖部分有“領導關懷”“事業掠影”“機關建設”,其中“事業掠影”欄目按雙擁、安置、優撫、救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管理、區劃地名管理、殯葬、婚姻登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民政工作類別為序。
  五、文體本志採用現代語體文、記述體。除必要時使用繁體字外,一律按國務院1956年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和1964年批准的《簡化字總表》使用簡化漢字。標點符號、數字、計量單位的使用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稱謂本志中機構、會議、職務、地名、人物稱謂,一律按當時的規範稱謂或習慣稱謂記述,專用名詞首次出現均用全稱,其後用規範簡稱。
  七、資料本志資料主要來源於市民政局檔案室、市檔案館和各種史籍文獻及有關報刊,輔以調查、採訪所得的口碑資料。因資料不足,1997年3月14日之前,四川省萬縣市、四川省涪陵市和四川省黔江地區民政事業發展情況納入相關內容,不單獨記述。

圖書目錄

綜述
大事記
第一篇 民政機構
第一章 四川省重慶市民政機構
第一節 四川省重慶市民政局
第二節 四川省重慶市區縣市(縣級)民政局
第二章 四川省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民政機構
第一節 四川省萬縣市民政機構
第二節 四川省涪陵市民政機構
第三節 四川省黔江地區民政機構
第三章 重慶直轄市民政機構
第一節 重慶市民政局
第二節 區縣市(縣級)民政局
第三節 鄉鎮街道民政機構
第二篇 救災工作
第一章 歷年災情和救災情況
第一節 四川省重慶市災情和救災情況
第二節 重慶直轄市災情和救災情況
第二章 災害管理與救助
第一節 救災管理體制
第二節 災害救助管理
第三節 災民倒房重建
第四節 冬春生活救助
第三篇 社會救助
第一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一節 政策措施
第二節 保障對象
第三節 保障標準
第四節 保障方式
第二章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一節 政策措施
第二節 保障對象
第三節 保障標準
第四節 保障方式
第三章 農村五保供養
第一節 政策措施
第二節 供養對象
第三節 供養標準
第四節 供養方式
第四章 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和精簡退職人員救助
第一節 農村居民醫療救助
第二節 城市居民醫療救助
第三節 精簡退職人員救助
第四篇 社會福利和公益慈善事業
第一章 兒童福利事業
第一節 兒童福利事業發展
第二節 兒童福利機構
第三節 兒童福利項目
第四節 兒童養育
第二章 老年人福利事業
第一節 老年人福利事業發展
第二節 老年福利機構
第三節 老年福利項目
第四節 社會養老服務
第三章 殘疾人福利事業
……
第五篇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
第六篇 撫恤優待
第七篇 復員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和軍供保障工作
第八篇 雙擁工作
第九篇 區劃地名界線管理
第十篇 民間組織管理
第十一篇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第十二篇 婚姻收養登記管理
第十三篇 殯葬管理服務
第十四篇 福利彩票
第十五篇 民政事業經費與民政統計
第十六篇 綜合管理
第十七篇 區縣(自治縣、市)民政事業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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