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是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巴南區渝南大道200號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指導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四)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全區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化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十一)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台(站)的審查、申報。依法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三)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監管職責。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四)負責全區世界文化遺產(含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中的文化遺產部分)保護和管理監督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區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六)擬定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
(十七)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八)按照法律法規和市、區有關規定,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重慶市巴南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呂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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