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醫療保障局

醴陵市醫療保障局

醴陵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市醫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醴陵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4號),市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醴陵市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Liling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株洲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劃和標準,擬訂全市醫療保障配套措施、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台全市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和管理辦法。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和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息、信訪、文字綜合、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承擔本部門、本系統相關措施和制度的擬訂;承擔本部門法治建設、普法工作、法律法規宣傳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聽證等工作;負責擬訂本單位行政審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代表本單位受理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授權或委託許可權,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初審建議並上報;負責行政審批業務諮詢以及各類資料的歸檔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醫藥服務管理股)。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辦法;組織編制醫療保障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承擔全市醫療保障財務統計的信息發布及發展預測報告的工作;承擔綜合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專項經費申報的工作;負責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和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工作;承擔醫療保險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的工作;負責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救助配套措施,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發展規劃;承擔醫療保障指標相關工作;擬訂全市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三)監審股。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負責對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有無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情況的稽核、處理,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管理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系統,受理醫療保障基金投訴舉報和查處重大違規案件。

行政編制

醴陵市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醴陵市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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