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拓彬致傑佛里·豪的換文

鄭拓彬致傑佛里·豪的換文是由英國在1986年05月15日,於倫敦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投資
  • 簽訂日期:1986年05月1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換文
  • 簽訂地點:倫敦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
傑弗里·豪爵士
閣下:
我榮幸地收到您的來函,內容如下:
“我榮幸地提及於今日簽署的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下稱“投資協定”),並建議,一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一九六五年三月十八日在華盛頓開放簽字的《關於解決國家和他國
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下稱“公約”)參加國時,聯合王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就提交“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調解或仲裁解決關於在其領土內進行投資的締約一方和投資協定的締約另一方國民或公司間爭議的種類達成一項補充協定。該補充協定用換文方式,並將成為投資協定的組成部分。
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受本建議,我榮幸地建議,本函和閣下接受此建議的復函將構成我們兩國政府間的一項協定,並將於閣下復函之日生效。”
我榮幸地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受閣下來函中的建議,同意閣下來函及本復函應構成我們兩國政府間的一項協定,並於今日生效。
順致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部長
鄭拓彬(簽字)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五日於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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