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郵寄黃金丟失案

天津的程女士是做黃金珠寶生意的,2021年8月28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寧陵縣的周大福郵寄275.06克的黃金,總價值11萬元。8月30日,快遞到商丘中轉站後,黃金卻不見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郵寄黃金丟失案
  • 案發時間:2021年8月
案發經過,案件處置,官方回應,

案發經過

2021年8月28日,天津的程女士通過中國郵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寧陵縣的周大福郵寄275.06克的黃金,總價值11萬元。可是,8月30日,快遞到商丘中轉站後,這些黃金卻不見了。
根據程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在她進行包裹投遞的時候,進行了稱重,一大一小兩塊金條,還有一些金的首飾,總共重量275.06克。
9月19日晚間,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報導,“金子已經找回來了一部分”,包裹丟失是因為內部盜竊引起,目前丟失是275克黃金,已經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將進行賠償,相關人員也已經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中國郵政商丘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徐健表示,這個包裹是在鄭州郵件處理中心丟失的,被外包的員工盜竊。

案件處置

黃金價值11萬,根據《刑法》第253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本次涉案金額高達11萬,意味著屬於盜竊財物數額巨大的類型,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官方回應

2021年9月,EMS回應女子11萬黃金郵寄失蹤: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2021年9月20日,中國郵政河南省分公司發布通告:針對客戶郵寄黃金丟失案件,近日我公司鄭州郵區中心已向鄭州市公安機關報案。9月18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費某某(男)、吳某某(女),已被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抓獲,盜竊黃金大部分被追回。涉案兩人均系河南北辰人力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為鄭州郵區中心提供外包服務的員工。
我公司將本著客戶至上的原則,全面做好理賠工作,切實維護客戶的權益。同時進一步加強人員和場地管理,徹底查找堵塞漏洞,對管理失職、履職不力的當事人給予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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