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業主維權遭開發商棍打事件

鄭州業主維權遭開發商棍打事件發生於2015年5月11日,由升龍天匯與業主的矛盾未能有效解決引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業主維權遭開發商棍打事件
  • 發生時間:2015年5月11日
  • 發生地點:鄭州升龍天匯廣場
  • 事件雙方:升龍天匯與業主
事發經過,事件處理,

事發經過

網曝“百名黑衣人圍毆業主”視頻
該視頻時長1分54秒,配的文字稱,開發商契約違約,業主在升龍天匯廣場討說法,開發商組織100多人圍毆業主。
鄭州業主維權遭開發商棍打事件
鄭州業主維權遭開發商棍打事件
記者在視頻中看到,兩名身穿黑衣、手持長棍男子,跑著追打3名白衣男子。其中,黑衣男用長棍打到一名白衣男身上,發出“啪啪”的聲音。頓時,四周響起“升龍打人了,升龍打人了”的呼喊聲。
視頻還顯示,升龍天匯廣場路邊的紅綠燈上,綁著一個音箱,售樓部廣場被噴了“黑心”字樣的紅漆,廣場上全是嘈雜的人群。視頻1分鐘左右,3名著淺綠色制服的男子和2名黑衣男子拿棍敲打音箱,隨後將其扯下摔到地面,之後,身穿制服人員走向售樓部。
2015年5月11日,記者聯繫到當時在現場的劉女士。劉女士說,視頻中的一幕發生在5月10日下午2點半左右,“黑衣人打傷了十幾個人,2個人受傷住院了”。劉女士介紹,自己是升龍天匯的業主。2013年在這裡買了房,1個月前,業主發現開發商契約違約,一直在售樓部維權,“沒想到,開發商保全拿著棍子打人”。
業主“手拿棍棒,見到我們就追著打”
2015年5月11日,在鄭州中原創傷手外科醫院,記者見到了被黑衣人打傷的孫先生和王先生。孫先生說,5月10日上午10點,在升龍天匯購房的100餘名業主,身著白色襯衣,拉起條幅到該售樓部門前維權。“我們十幾個人拿著旗子,其他人拉著條幅,只站在廣場上,沒罵人,也沒打砸”,孫先生稱,他們一直從上午站到下午。下午2點半,不少業主回家,僅剩50餘名業主在場。這時,“60多個人從售樓部衝出來,穿著黑衣服,手拿棍棒,見到我們就追著打”。孫先生說,他的頭和手便是這時被棍子打傷的,他倒地後,幾個人踹了他一腳,導致他背部受傷。整個衝突一直持續了約10分鐘。
2015年5月11日,記者從醫院了解到,衝突中受傷的2名業主,1人額頭、右手和背部不同程度受傷,1人頭部受傷。

事件處理

開發商保全遭毆打後才還手防衛
2015年5月11日,記者來到嵩山路與農業路交叉口的升龍天匯廣場售樓部。該售樓部項目負責人朱正說,黑衣男子是他們的保全。“那天,一群人也不出示身份證,先動手打了保全,保全無法忍受才還手。”朱正說,5月10日上午,100多人手持條幅來到廣場上,“十多個人拿著綁白旗的棍子,多次來售樓部門前‘挑釁。當時,一些人向售樓部門上扔東西,在地上噴紅漆,辱罵工作人員,用棍子戳門等,導致售樓部無法正常營業。
他介紹,5月10日下午2點半左右,四五十人在廣場上扯條幅,十多個人再次來到門前“堵門”,“保全制止對方遭毆打,才還手防衛的,保全手裡的棍子,是從對方手裡奪過來的”。昨天,朱正專門向記者出示了當時售樓部工作人員拍的視頻。從視頻可以看到,售樓部玻璃門上有一大片不明液體,七八個男子站在門口一直用棍子向門縫裡戳;不一會兒,四五個保全從售樓部走出,從台階走向人群口中說著什麼,這時,手持帶旗棍子的業主,朝保全頭上敲打,雙方廝打起來。
對於朱正說的“扔東西、噴紅漆、辱罵工作人員”一說,王先生稱,當時,他們只是在喇叭中播放了開發商私自違約、欺騙業主的口號,在地上噴了紅漆。朱正表示,他們也有3名保全被業主打傷住院,至於傷情,他說,“比較嚴重”。桐柏路派出所已介入調查此事。
說法開發商涉契約欺詐業主可起訴
2015年5月11日,棉紡路辦事處有關負責人稱,升龍天匯與業主的矛盾已持續一個多月。他們也一直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工作,未果。
據業主劉女士介紹,此前,升龍天匯宣傳時強調“人車分流、人車分層”,她認為,地上停車位與這一宣傳不符,涉嫌虛假宣傳。昨天,劉女士拿出自己的購房契約向記者展示,契約附屬檔案二第4條其他設施的約定(3)顯示,“按規劃配建的停車位32537㎡,其中地面×㎡,地下32537㎡,其產權地下車位屬於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採取出租或出售方式向小區業主提供”。她認為,該契約中出現“×”,說明地面沒停車位,但臨近交房,業主們卻發現開發商在地面建了地上停車位。
對此,朱正稱,小區地面規劃的停車位,在規劃局備過案,他們無權修改,而“×”代表買賣雙方不作約定,因此,他們並未違約。“如果覺得我們違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但不能暴力維權”。而對於規劃局備案一事,多名業主稱“確有此事,已到規劃局查詢過”。
對此,河南中錦律師事務所李鵬輝律師認為,升龍天匯規劃時有地上停車位,若開發商前期宣傳了“地面無停車位”,契約又與規劃不一致,他個人認為,開發商對契約約定未盡到提前告知義務,已涉嫌契約欺詐,業主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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