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政局

鄭州市民政局

鄭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根據《中共河南省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1號),鄭州市民政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鄭州市民政局局長:馮明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民政局
  • 外文名:Zhengzhou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馮明傑 
  • 領導機構:鄭州市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職能轉變

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統籌城鄉低保制度,增強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殘疾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與保障政策。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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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組織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城鄉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城鄉基層事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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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負責全市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開展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工作,擬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指導殘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復工作。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鄭州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文秘、會務、檔案、文印、印鑑管理、督查督辦、計畫生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調查研究、綜合性檔案起草;承擔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局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訪信件,承辦上級交辦、轉辦的信訪工作。
(二)組織宣傳處。負責局黨組班子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隊伍建設;承擔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中心組學習的具體工作;負責局系統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宣傳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工、青、婦和統戰工作。
(三)人事處。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表彰獎勵、工資福利保險和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指導民政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度管理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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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縣(市)區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中共鄭州市社會組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社會救助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省、市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七)基層政權建設處。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城鄉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城鄉基層事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
(八)區劃地名處(市地名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政策;負責全市鄉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備案等工作;指導縣(市)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指導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社會事務處(市涉港澳台婚姻登記管理辦公室)。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復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記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養老服務處。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社會工作處)。擬訂全市慈善事業促進政策和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兒童福利、收養、救助及孤棄兒童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擬定全市社會工作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所在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志願服務政策、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行政審批辦公室(法規處)。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紀檢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鄭州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9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處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
鄭州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馮明傑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吳同欣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郎克俊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袁傑、李淑萍、張國強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孫克強、范欽祿、劉魯豫、司紅軍
鄭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吳新建、王惠林、侯大軍、塗擎
鄭州市民政局總會計師:潘愛香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

鄭州市民政局
地址:鄭州市嵩山北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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