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20年度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鄭州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關於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深入學習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2020年工作實際,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一)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通過公安入口網站、微博、微信、鄭州“警民通”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渠道,發布公安辦事指南、警務資訊,公布公安機關重大活動和專項行動等,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服務保障疫情防控。疫情期間,通過市政府“全力戰疫,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專欄和市局入口網站,向社會主動公開疫情防控信息、復工復產信息、便民政策共137條,極大的服務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開展。二是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2020年上半年,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規範化、標準化建設,高標準完成了《鄭州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制訂,按照“五公開”的原則對戶籍領域公開標準目錄中的18項事項逐項進行細化梳理,涵蓋了民眾辦理戶籍業務的9個方面、35項公開事項,並對公開要素、依據、時限、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對象、方式、層級等進行了明確,現已向社會公開。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河南省公安廳關於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局實際,2021年10月16日制定下發了《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全市公安機關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和專兼職工作隊伍,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通過公安入口網站、微博、微信、鄭州警民通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渠道,發布公安辦事指南、警務資訊,公布公安機關重大活動和專項行動等,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為了進一步方便人民民眾查詢政府信息,在“一體機”上增設“政務公開”欄目。2020年,全市公安機關依託鄭州市公安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2項,行政辦事指南目287項,行政許可100項,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22項,行政處罰20項,政府集中採購36項。
(二)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貫徹落實新條例規範,以滿意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為目的,積極完善依申請工作制度、流程、渠道,發布依申請服務指南,全力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20年,市公安局共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75件,予以主動公開168件,部分公開15件,不予公開30 件,無法提供44件,不予處理2 件,其他處理16 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4 件。
(三)加快推進政府信息資源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堅持“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模式,在市公安局設立信息公開辦公室的基礎上,明確各警種、各部門以及各分縣(市)局要按照市局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方式、渠道、目標標準和工作要求,抽調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專職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統一在市公安局政務服務網上對外公示,並開通信息公開工作微信群,及時溝通交流,確保對執法信息做到及時公開、及時更新。不斷健全完善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對公開主體、公開方式、公開程式、公開時限等提出明確要求,制定依申請公開程式,明確受理、審查、處理、答覆工作要求,促進政府信息公開依法規範。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統一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批制度,對公開的信息,發布前要進行合法性、準確性、真實性、保密性審查,向社會公布重大、敏感性執法信息,必須經過法制、保密部門的審核,涉及其他部門的信息,發布前要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確認。建立執法公開定期更新制度,針對遇到新的法律法規出台、國家政策調整、機構設定發生變化時,要對公開的執法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健全完善公開答疑制度,暢通公開答疑渠道,已經建立的公開答疑渠道、方式進一步進行梳理,通過開展網上答疑、電話接訪、當面談話和公開聽證等方式。
(四)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2020年以來,在上級機關的大力指導下,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大入口網站各欄目的開發和利用。一是主動想民眾所想,急民眾所急。針對民眾經常打電話尋找基層公安機關科所隊聯繫方式的問題,主動在市公安局入口網站主頁顯著位置設定“聯繫方式”專欄。將全市所有派出所、戶籍室、視窗單位的聯繫方式及負責人姓名置入其中,隨時更新,並同步官方微博微信、警務通主動發布,極大方便了社會各界民眾。二是在政務公開欄目中增加公共服務和行政權力運行內容。按照市政府要求,積極主動在市局官網政務公開欄目增設權責清單和動態調整情況、行政權力運行、雙隨機一公開、信用信息等21類三級欄目。目前,鄭州市公安局實現主動公開的權責清單事項共185項,其中公共服務22項,行政處罰20項,行政檢查23項,行政獎勵8項,行政確認6項,行政許可100項,其他職權6項。同時,要求涉及單位立足進一步發揮政府在最佳化營商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表率作用,將應公開的行政行為信息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建設。依託鄭州市政務服務網,及時更新戶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監管、消防、行政審批等具體業務,方便民眾瀏覽信息、查詢事項。充分發揮視窗單位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廣泛在戶政大廳、出入境辦事大廳、交管服務大廳、行政審批大廳以及社區警務室等視窗單位,以公開欄、宣傳櫥窗、明白卡、辦事指南等形式,公開公安行政許可的職責許可權、辦理事項、依據、程式、期限,有關收費標準以及行政相對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文本等,方便民眾監督。四是充分發揮“鄭州警民通”作用。運用鄭州公安微警務、平安鄭州官方微博等,始終堅持公安辦事指南,開展正面報導,主動公布公安機關重大活動和專項行動,及時、權威地發布第一手警務資訊,積極引導網路輿情,發布每周治安播報,線上為民眾解疑答惑,受到越來越多網友的關注,有效擴大了信息公開的知曉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五)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於2019年5月15日起重新修訂施行以來,市公安局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專題培訓、宣傳解讀和普法活動,通過加強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素質和水平,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2020年12月2日,結合城區分局警務機制改革,對局直有關部門及各分縣(市)局負責或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志進行專題培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六)強化監督保障和考核評議工作。鄭州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市政府制定下發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標準,研究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明確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將信息公開作為一項考核指標納入市公安局績效考評。同時要求各警種、各單位、各部門加強對本系統、本警種執法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依託公安政務服務網站,將能夠公開的信息、能夠公開受理的辦理事項全部搬到網上,有力推動各項執法信息公開工作規範運行,切實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堅持做好社會評議工作,以開通“民意110”為契機,組織全市公安機關深入社區民眾開展社會評議工作,廣泛徵求意見建議。2020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積極開展“警民懇談會”活動3000餘場次,組織社會各界民眾對公安機關工作進行打分評議,廣泛徵求社會各界人民民眾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密切了警民關係,促進了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
新製作數量
本年
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2
2
63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00
0
665658個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40
減18
1990509個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6
增14
29057起
行政強制
2
增3
72655個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73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36
58667.0288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表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75
0
0
0
0
0
275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68
0
0
0
0
0
168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13
0
0
0
0
0
13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1
0
0
0
0
0
1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9
0
0
0
0
0
9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1
0
0
0
0
0
1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42
2
0
0
0
0
42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1
0
0
0
0
0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1
0
0
0
0
0
1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處理
16
0
0
0
0
0
16
(七)總計
275
0
0
0
0
0
275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表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 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23
0
0
2
25
3
0
4
1
8
1
0
0
0
1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對照上級機關要求及人民民眾期待,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定不足,例如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運用和把握仍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有待豐富,政策解讀方式不夠多樣。下一步,我局將從三個方面改進。一是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培訓,抓好貫徹落實。二是持續加大政務公開力度,通過公安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途徑依法公開政務信息,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三是對我局出台的重要政策,按照政策檔案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布要求,採取多種形式解讀,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鄭州市公安局市內各分局、交警支隊等單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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