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

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

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簡稱區建設和交通局),是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劉京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
  • 辦公地址:鄭州市二七區民安路7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劉京威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交通運輸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協調解決城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的規劃協調工作。
(三)負責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行業內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依法治區相關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及各種保障方案;協助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救災應急救援方案。
(四)將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區建設和交通局。
(五)將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區建設和交通局。
(六)參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區管城建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區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區道路貨運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區道路貨物運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行業管理;建立完善交通運輸服務體系,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使用與維護;負責城市地下空間人防工作的開發利用;負責地下空間兼顧人防需要防護部分的監督管理;指導管理全區人防工程平戰轉換。
(七)負責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修建本級人防指揮工程及公用的人員掩蔽和疏散幹道。
(八)負責市政工程建設工作,負責轄區內新建市政道路的計畫報批,負責道路建設的前期調查及資料匯總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25米以下(含25米)市政道路的組織實施、招投標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管、建設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國家、省、市、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區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行動,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防空防災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平時做好訓練演練。
(九)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轄區工地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轄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建設和國有土地;上列入棚戶區改造計畫的拆遷安置區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會同市、區有關部門開展建設領域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十)負責協調擬訂全區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行業發展政策;負責建築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建築和非住宅居住建築裝修裝飾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負責建築勞務市場管理、建築業統計、建築企業信用評價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村公路工程質量、工程定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擬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建設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專用信號和警報設施規劃、建設與管理。
(十一)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區重點物資和緊急貨物運輸;負責轄區內交通運輸應急指揮;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預案、計畫和各種保障方案,參與應急救援公共安全民事防護並提供支持。
(十二)組織協調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開展人民防空民眾組織建設,制定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建設規劃和整組訓練計畫並督促落實。
(十三)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
(十四)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裝配式建築推廣套用;組織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負責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組織制定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規劃;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協調鐵路、航空、郵政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的管理,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補償費和社會負擔經費。
(十六)加強統籌城鄉建設管理,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健康發展。
(十七)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政策的監督落實;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落實停車場建設相關政策;負責組織統籌推進轄區各類停車場建設工作。
(十九)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和監管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 二七區人民防空通信站
負責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和各種保障方案;指導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專業隊伍建設和防空防災演練;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維護、戰備值勤、技術管理和各項保障工作;擬訂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種保障計畫;制定疏散地域、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計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教育;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參與組織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 鄭州市二七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一)貫徹國家有關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具體組織實施全區農村公路的大中修養護工程;
(三)負責縣道的小修、日常養護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四)指導鎮(辦、管委會)人民政府做好鄉道、村道的小修、日常養護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並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 鄭州市二七區道路運輸服務中心
(一)貫徹國家有關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轄區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維護轄區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戶的道路運輸市場平等競爭秩序。
(四)負責轄區普通貨運、貨運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五)負責全區道路普通貨運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 鄭州市二七區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中心
(一)負責辦理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項目報監手續;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河南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轄區集體土地上參建各方主體的行為質量進行監督。
(三)負責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實體質量包括建築材料、構配件、建築設備等進行監督抽查。
(四)負責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實施監督,並向委託的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五)負責對轄區集體土地上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令)、《河南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進行處罰。
(六)受理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處理。
(七)負責宣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本區集體土地上建設行業安全管理規定。
(八)負責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對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日常監督、過程檢查和定期考評。
(九)負責轄區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企業三類人員申報材料的初審。
(十)負責對轄區建設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備案,對施工現場的臨建設施、文明施工狀況進行現場勘察。
(十一)負責對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監督,工程竣工進行終結安全達標評定;負責區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驗收評定和市級文明工地的推薦。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上報、統計、調查、處理、結案工作。
(十三)負責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轄區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建設安全生產執法監察。
(十四)負責對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行行業監督和業務指導。
(十五)負責轄區內集體土地上建設安全生產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為施工企業提供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技術的諮詢和指導服務。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劉京威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鄭州市二七區民安路7號。

辦公時間

(夏令時)早上 08:30-12:00、下午 2:30-6:00
(冬令時)早上 08:30-12:00、下午 2:00-5:30

地理位置

鄭州市二七區建設和交通局
地址:鄭州市二七區民安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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