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中原區民政局

鄭州市中原區民政局

鄭州市中原區民政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中原區民政局
  • 所屬部門: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鄭州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年度檢查和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度檢查和管理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貫徹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審核批報、褒揚革命烈士;負責申報評殘、追烈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的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協調處理軍地、軍民關係和糾紛;督促檢查雙擁政策法規的落實。
(六)負責全區退役士兵、一級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開展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開發使用工作。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接收安置;落實軍工(遺屬)的各項政治、生活待遇;負責軍工各項經費的分解下達,並進行管理監督。
(七)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做好災情預報,組織核查災情;籌措、撥發和管理救災款物,組織、分配救災捐贈物資;組織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災區優惠政策。
(八)貫徹、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法規、條例、政策;負責農村特困戶救助、臨時救助等工作。
(九)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承辦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喪習俗改革。
(十一)負責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的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擬定全區行政區域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貫徹落實地名管理法規;負責全區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等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指導、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十三)承辦與接壤縣(市)、區的邊界線勘定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區間的行政邊界糾紛。
(十四)負責全區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享受原工資40%的人員遷補工作;指導全區公益性老年公寓、福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協助市民政局做好全區三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法規,推行殯葬改革。
(十六)貫徹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依法維護社會福利企業及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七)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加強老齡工作的巨觀管理,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八)負責民政經費的管理與使用;負責民政系統的計畫、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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