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
- 成立時間:2010年5月
- 所屬單位:鄭州大學
- 性質:大學社團
- 特色活動:勵志音樂節
- 協會宗旨:快樂、勇氣、信念、行動、成功
協會簡介,部門設定,特色活動,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章程,第三章 會員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活動形式,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五章 獎懲制度,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第九章 附則,第五屆活動點滴,
協會簡介
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成立於2010年5月,是一個在校團委領導下以信息工程係為依託,接受校團委,信息工程學院團委的領導和鄭州大學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本協會是由一些受過專門的成功學訓練(包括口才、演講、心理學等各方面)且有志於幫助更多大學生掌握成功學,增加自信心,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能更好地融入背雄戰頸社會,為國家做出其應有貢獻的鄭州大學在校學生組成的全校性的公益性社團。
部門設定
會長
會長助理
副會長
辦公室
外聯部
組織策劃部
社會實踐部
宣傳部
文娛部
活動部
特色活動
勵志音樂節
活動介紹
成功勵志協會成功勵志音樂節將音樂與勵志融合貫通,利用更能引狼棵主起共鳴的音樂,從而使勵志更加有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大家在勵志電影和勵志音樂的欣賞中,有感匙鞏章而發,及時總結自己和思考自己。
音樂節具體分為三個部分:
勵志電影徵集
活動初期,在餐廳門口設徵集點徵集廣大校友所喜歡的勵志電影,主要是通過一塊展板協會針對音樂節設計的展板,有專門的人員給大家介紹以及給大家提供貼紙,進行廣泛徵集。
勵志電影剪輯
中期的剪輯工作主要由協會內部成員來完成,將每部電影最核心、最能打動人心的部分剪輯出來,也可以在每個剪輯的電影片段之間插入名人演講,而不只是播放電影。
勵志音樂節
第二周勵志音樂節正式開始,音樂節主要由電影、舞蹈、K歌三部分組成,首先播放剪輯好的電影及相關視頻,在此之前會邀請眾多社團加盟,比如手語協會、街舞協會、閃亮舞蹈協會、幽蘭民樂社等相關性質的社團參加,讓大家在忙碌的學習生活中欣賞這些美好的東西,使更多的人受益,最後大家通過K歌來釋放自己的壓力、擺脫自己的迷茫與困惑,感受勵志音樂的魅力。
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章程
第三章 會員第一章 總則
1. 第一條本協會的全稱是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本協騙刪兆 會是由一些受過專門的成功學訓練(包括口才、演講、心理學等各方面)且有志於幫助更多大學生掌握成功學,增加自信心,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能更好地融入社會,為國家做出其應有貢獻的鄭州大學在校學生組成的全校性的公益性社團。
2.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本會是依照《鄭州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發起組織、經由鄭州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櫃兆批准註冊並在校黨委宣傳部備案的、具有一定學術性並與具體實踐相結合的團體。
3. 第三條本協會掛靠於鄭州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接受校團委,信息工程學院團委的領導和鄭州大學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4.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快樂、勇氣、信念、行動、成功。
5. 第五條協會口號:擁有成功ABC!
大家一起來 HAPPY!
A——Action 行動
B——Belief 信念
C——Courage 勇氣
1. 第六條 團隊宣言:
告訴你吧,世界
我——要——成——功
縱使你腳下有一千名挑戰者
那就把我算做第一千零一名
我不相信冷漠會把所有的勇氣消融
我不相信挫折鞏厚腳市會讓一切的信念結冰
失敗只是曾經
看——
還有勇士在繼續前行
從白天到黑夜
太陽看見
月亮也看見
成功的途中
我們會把快樂的紐扣
縫進您的心靈
第二章 活動形式
1. 第七條歷屆協會負責人在招新結束後必須組織會員進行以下訓練(持續時間2~4個月):
(一)根據統計協調各會員時間安排(如:早上是否有院系規定的早操、早讀;晚上是否有院系安排的自習課、選修課等課程)的結果,將會員分為A、B兩組:A組每周一、周三,B組每周二、周四早(6:20~6:50)、晚(9:40~10:20)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等負責人組織帶領進行基本功強化訓練。無特殊情況不準遲到、嘗紋臭早退。
(二) 各部部長、會長、副會長必須堅持每天早(6:20~6:50)、晚(9:40~10:20)進行基本功、主持人台詞、繞口令、即興演講等訓練,無特殊情況不準遲到、早退。
1. (三)遲到、早退、不認真訓練或其他違紀行為懲罰措 參見:第五章協會賞罰制度有關規定。
2. 第八條每兩周由各部部長、會長或副會長講授一次成功勵志課程。
3. 第九條協會邀請社會知名人士、成功學大師舉行大型講座(每學期三次)。
4. 第十條協會定期舉辦演講比賽、繞口令比賽、詩歌朗誦比賽並頒發獎狀、獎品。
5. 第十一條定期為會員免費提供成功勵志音頻、視頻、電子書等學習資料。
6. 第十二條選拔優秀學員為組長,組長在各部部長帶領下組織該組會員訓練及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附:訓練過程中,具體獎懲制度詳參第五章獎懲制度。
1. 第十三條大型音視頻講座:
材料:發動協會全體成員,各自將認為感覺特別好的視頻,音頻全部或片段集中到一起,剪輯連線成一個有一定邏輯性的,前無古人的超強綜合視頻、音頻檔案(播放前絕對保密)。
播放對象:協會全體成員(首映)、在校所有對成功勵志感興趣、有上進心的同學。
地點:核心教學區教室或泊月長廊等公共場所。
活動程式:時間地點由常務理事會商討決定後,一定要做 宣傳工作;開始播放前,由會長、副會長或部長做主持人,將此視頻隆重介紹;播放結束後,由負責人發起、幹事或會員帶頭做看後一分鐘分享活動。
1. 第十四條大型讀書交流會:
背景:協會全體成員保證每月至少讀一本書(最好是成功勵志方面,最少一本,多則不限)讀後月底進行思想交流,分享自己讀後感悟及此書亮點。
負責人:部長和副部長監督各幹事負責安排活動的開展。
時間:每月的26號晚上7:00~9:00。
地點:南操場或臨時占教室。
方式:負責人安排分組,每組一名臨時主持人,各組同時進行,組員輪流分享。然後相互交流讀書經驗,如:自己是如何分配讀書、學習、工作時間的,自己讀書方法等等。
參考書目:《贏》、《締造蘋果神話》、《流血的仕途》、《萬曆十五年》、《毛澤東傳》、《明朝那些事》、《激盪三十年》、《人性的弱點》、《人性的優點》(卡耐基)、《水知道答案》、《方與圓》、《激發無限潛能》、《羊皮卷》等等。
1. 第十五條成功勵志學習交流會:
對象: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幹事。
時間:每周日7:00~9:00
地點:南荷教室(具體教室臨時定)
流程:會長提前一星期定好交流會主題,以便成員能做好充分準備,交流會前一個半小時成員就某一主題討論、發表自己意見,最後半小時大家討論本周工作得失總、結經驗教訓,以便協會更好發展。
交流會主題(參考):《如何處理學習與兼職的關係》《如何更好與人溝通》《人的行為與性格的關係》《如何提高自己的說服力》《如何進行職業規劃》《如何看待大學生談戀愛》《當代大學生的危機與出路》《如何更迅速提高口才》《開竅教育》《豆扣袖》《大學生禮儀》《大學生成功學》《大學生心理》等等。
附: 無特殊情況,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幹事必須簽到違者根據《獎懲制度》處理。
1. 第十六條聯誼“演講與口才協會”:
背景:成功勵志協會的口才方面訓練與“演協”聯繫相當密切,但活動方式不同,在相同點方面雙方每月進行一次交流會、比賽等活動(如繞口令比賽、詩歌朗誦比賽、即興演講比賽等)。
繞口令比賽:協商好地點時間後,雙方各選出200條繞口令共400個編號,雙方各派出一個代表隊,每隊十人,雙方會長輪流抽取繞口令,評審根據吐字清晰度、速度來判分,評審團由雙方部長及對繞口令有研究的老師組成,雙方會員為拉拉隊、觀眾。
詩歌朗誦比賽,雙方協商好時間地點後,每協會派出一代表隊,每隊10~15人。每人朗誦1~2首詩歌,評審團根據參賽人員的激情度、語音語調判分,評審團由雙方部長、副部長及老師組成,雙方會員為觀眾。
即興演講比賽:雙方事先協商好時間地點,請優秀講師作評審,首先請講師出一主題,雙方各派人選進行比賽,評審打分定輸贏。
附: 以上比賽,輸的一方為勝方表演節目(由勝方指定)。勝方獲得獎品獎狀!
每次比賽後雙方各談比賽感受。
1. 第十七條 “心靈之港”(“漫步心田”)活動:
宗旨:普及心理學知識,針對:1、大學生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各種心理困惑或問題;2、大學生在成功勵志、提升自己能力方面遇到的困惑,找出問題根源,使其走出心理困境,以全新的心態面對工作、生活!
負責人:至少5名具備一定心理學知識及較強溝通能力的“心靈天使”。
主要程式:
1、活動期間可以與“心靈天使”面對面溝通,其他時間以電話、qq、Email預約為主。雙方約定選擇校園內安靜清新 的地方進行溝通、諮詢、解決問題(如遇個別無法解決的問題,第一時間向專業老師求助)。
2、心靈使者定期(交流後的1~3個月內)與受助者保持聯繫,關注其恢復調整情況,並適時引導。
3、問題完全解決後,使者將案例備案並附心得、經驗。
4、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心理健康方面(心理調節、心理解壓等)的講座或課程(可請校內外心理諮詢師或心理學專家針對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惑問題一一講授交流)。
5、心靈天使負責收集心理健康方面的電子書、視頻、音頻材料,定期與所有會員分享。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 (一)具有鄭州大學正式學籍;
2. (二)承認本協會章程;
3. (三)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勇於追求夢想且樂於助人。
會員入會程式:
1. (一)申請人提出入會申請;
2. (二)經會員代表大會審核通過;
3. (三)由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4. 第十八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5.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6.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7. (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8.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9. (五)向本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
10. (六)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利益,幫助和解決在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權利。
11.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12. 第十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3.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14.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利益;
15. (三)參與本協會的活動,完成協會的任務,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
16. (四)主動向協會提供各種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17. 第二十條本協會實行入會自由和退會自願的原則。
18. 第二十一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1.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幹事以上成員組成,其權力執行機構是會員常務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2.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並報經校團委、校社聯批准後實施;
3.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權力執行機構即會員常務理事會;
4. (三)審議協會權力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 (四)決定終止適宜。
6. 第二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一屆,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由會員代表負責。
7. 第二十四條會員常務理事會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8. 第二十五條會員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9.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10.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11.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12.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13. (五)決定協會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14. (六)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5.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6. (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17.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及會長助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8.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19. (二)熱愛學生協會工作;
20.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21.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及學院的處分。
22.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及會長助理任期時間由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決定,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本協會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23.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作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會長助理一名及各部負責人若干組成。
24.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協調處理協會的全面工作。
(二)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三)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協會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監督協會活動及財務情況。
(四)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 在會員代表大會及其它相應的會議上發言、匯報工作。
1. 第三十條本協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結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協助會長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 負責常務理事會會議的考勤工作。
1. 第三十一條文訊部職權:
(一) 發展發動會員,做好會員登記,註冊工作。上傳下達,協調各部工作。
1. (二)做好檔案,票據管理及記錄工作。
第三十二條 策劃部職權
(一)負責各種活動的組織、策劃。
(二)負責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
1. 第三十二條宣傳部職權:
1. (一)負責協會的形象設計和宣傳。
(二)為本協會及其它各部組織的活動作宣傳。
(三) 負責協會成功勵志資源的收集,分享工作。
1. 第三十三條文訊部職權:
(一)負責協會文訊方面的相關事宜。
(二)協助宣傳部做好宣傳工作。
1. 第三十四條外聯部職權:
2. (一)負責對外聯絡,聯繫活動,加強和其他協會的溝通和交流。
3. (二)對外宣傳,募集企業及各界人士的贊助。
(三) 負責協會內部的通知、聯絡工作。
第五章 獎懲制度
1. 第三十五條獎勵措施:
1. (一)每月選出一位VIP成員:
挑選標準:1、早晚訓練時簽到情況和會議出勤率較好者。2、訓練成績突出,能力優秀者3、訓練過程中進步較大者4、為協會貢獻力量較大者。
獎勵辦法:1、由協會開出VIP會員證明,並頒發獎狀。2、頒發獎品(成功勵志書籍或成功勵志門票等)以資鼓勵。3、為VIP會員提供擔任協會大型活動主持人的機會。
註: 三選二作為獎勵,如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做出調整。
1. (二)每學年對本協會會員進行評估,選出本學期進步最 快,改變最明顯的會員,由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後,頒發“進步獎”榮譽證書及獎品。
2. (三)每學年對本會會員進行評估,選出本學期各方面表 現均優秀的骨幹會員,由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後,給予“優秀會員”,頒發榮譽證書,並著重對其進行培訓,為下屆選舉做準備。
3. (四)每學年對幹部進行評估,選出對協會貢獻最大者, 給予“優秀幹部”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品(成功學書籍或鋼筆)鼓勵。
4. (五)對協會發展提出好的建議或意見者,討論後認為可行時,對該會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鋼筆),實施後效果很好者,予以提乾升職考慮。
5. (六)代表協會參加學校或社會活動,成績出眾,為協會贏得榮譽者,頒發相應的獎狀及獎品鼓勵(書籍或者根據愛好而定的獎品)。
6. (七)協會會員做事既有效率又有保證質量者,頒發效率 獎。
7. 第三十六條懲罰制度:
8. (一)學員訓練必須簽到,遲到者自覺到簽到處簽到,不能 打擾其他學員訓練,訓練結束後要有書面陳述理由(睡過不算理由);無故曠課者,給予嚴重警告,並記過處分。
學員訓練期間違反紀律,給予批評警告並記過,多次不改者,暫扣會員證,按其以後的表現而定。訓練期間遲到、早退、不認真訓練或其他違紀行為懲罰措施:1、做兩分鐘的即興演講。2、大聲背誦繞口令(從指定繞口令中選擇)。3、用學習的發音方法演唱指定歌曲,如《夕陽紅》、《傳奇》、《瀏陽河》、《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陽》等有利於練習運氣發聲的歌曲。4、用所學運氣發聲方法朗誦指定詩歌,如《再別康橋》、《沁園春雪》、《致橡樹》等。5、當眾跳協會會舞《成功舞》。6、經典電影電視片段演練,如《康熙大帝》台詞等。
(二)各部部長及幹事必須按規定參加協會內部會議,三次不與會者,給予批評警告。
(三)幹部玩忽職守,不盡責任者,由常務理事會評議,視情節輕重及悔改態度,給予批評警告或降級處理(量度:有沒有擾亂協會正常運行或者損害協會利益)。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1.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是立足校園,傳播成功勵志知識,服務在校大學生的公益性學生協會。
2.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
(二)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贊助。
(三)提供諮詢、策劃、宣傳服務及其它活動的創收。
1.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2. 第四十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3.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4.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換屆或重換協會負責人之前必須經過會員常務理事會的具體審計。
5.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6.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日常經費的支出主要用於維持本協會正常運轉及各種社會活動的開支,經費的使用必須報由辦公室審批,會長簽字方可支出並公開財務,接受會員及各界監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7.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8. 第四十五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式,由校團委、學生會、校社聯、本協會的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協會成員聯合提出,並交由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9.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及校協會聯合會。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10. 第八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11.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協會執行機構提出終止事宜。
12.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掛靠院系審查同意。
13. 第四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幕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後的活動。
14. 第五十條本協會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15. 第五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照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1.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於2010年05月08日首次制定通過。
2.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常務理事會。
3.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功勵志協會”的機構設定
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各部部長
宣傳部 活動部 文訊部 策劃部 外聯部 文藝部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會長一名
副會長一名
外聯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策劃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宣傳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文訊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活動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文藝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第五屆活動點滴
3. 第三條本協會掛靠於鄭州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接受校團委,信息工程學院團委的領導和鄭州大學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4.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快樂、勇氣、信念、行動、成功。
5. 第五條協會口號:擁有成功ABC!
大家一起來 HAPPY!
A——Action 行動
B——Belief 信念
C——Courage 勇氣
1. 第六條 團隊宣言:
告訴你吧,世界
我——要——成——功
縱使你腳下有一千名挑戰者
那就把我算做第一千零一名
我不相信冷漠會把所有的勇氣消融
我不相信挫折會讓一切的信念結冰
失敗只是曾經
看——
還有勇士在繼續前行
從白天到黑夜
太陽看見
月亮也看見
成功的途中
我們會把快樂的紐扣
縫進您的心靈
第二章 活動形式
1. 第七條歷屆協會負責人在招新結束後必須組織會員進行以下訓練(持續時間2~4個月):
(一)根據統計協調各會員時間安排(如:早上是否有院系規定的早操、早讀;晚上是否有院系安排的自習課、選修課等課程)的結果,將會員分為A、B兩組:A組每周一、周三,B組每周二、周四早(6:20~6:50)、晚(9:40~10:20)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等負責人組織帶領進行基本功強化訓練。無特殊情況不準遲到、早退。
(二) 各部部長、會長、副會長必須堅持每天早(6:20~6:50)、晚(9:40~10:20)進行基本功、主持人台詞、繞口令、即興演講等訓練,無特殊情況不準遲到、早退。
1. (三)遲到、早退、不認真訓練或其他違紀行為懲罰措 參見:第五章協會賞罰制度有關規定。
2. 第八條每兩周由各部部長、會長或副會長講授一次成功勵志課程。
3. 第九條協會邀請社會知名人士、成功學大師舉行大型講座(每學期三次)。
4. 第十條協會定期舉辦演講比賽、繞口令比賽、詩歌朗誦比賽並頒發獎狀、獎品。
5. 第十一條定期為會員免費提供成功勵志音頻、視頻、電子書等學習資料。
6. 第十二條選拔優秀學員為組長,組長在各部部長帶領下組織該組會員訓練及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附:訓練過程中,具體獎懲制度詳參第五章獎懲制度。
1. 第十三條大型音視頻講座:
材料:發動協會全體成員,各自將認為感覺特別好的視頻,音頻全部或片段集中到一起,剪輯連線成一個有一定邏輯性的,前無古人的超強綜合視頻、音頻檔案(播放前絕對保密)。
播放對象:協會全體成員(首映)、在校所有對成功勵志感興趣、有上進心的同學。
地點:核心教學區教室或泊月長廊等公共場所。
活動程式:時間地點由常務理事會商討決定後,一定要做 宣傳工作;開始播放前,由會長、副會長或部長做主持人,將此視頻隆重介紹;播放結束後,由負責人發起、幹事或會員帶頭做看後一分鐘分享活動。
1. 第十四條大型讀書交流會:
背景:協會全體成員保證每月至少讀一本書(最好是成功勵志方面,最少一本,多則不限)讀後月底進行思想交流,分享自己讀後感悟及此書亮點。
負責人:部長和副部長監督各幹事負責安排活動的開展。
時間:每月的26號晚上7:00~9:00。
地點:南操場或臨時占教室。
方式:負責人安排分組,每組一名臨時主持人,各組同時進行,組員輪流分享。然後相互交流讀書經驗,如:自己是如何分配讀書、學習、工作時間的,自己讀書方法等等。
參考書目:《贏》、《締造蘋果神話》、《流血的仕途》、《萬曆十五年》、《毛澤東傳》、《明朝那些事》、《激盪三十年》、《人性的弱點》、《人性的優點》(卡耐基)、《水知道答案》、《方與圓》、《激發無限潛能》、《羊皮卷》等等。
1. 第十五條成功勵志學習交流會:
對象: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幹事。
時間:每周日7:00~9:00
地點:南荷教室(具體教室臨時定)
流程:會長提前一星期定好交流會主題,以便成員能做好充分準備,交流會前一個半小時成員就某一主題討論、發表自己意見,最後半小時大家討論本周工作得失總、結經驗教訓,以便協會更好發展。
交流會主題(參考):《如何處理學習與兼職的關係》《如何更好與人溝通》《人的行為與性格的關係》《如何提高自己的說服力》《如何進行職業規劃》《如何看待大學生談戀愛》《當代大學生的危機與出路》《如何更迅速提高口才》《開竅教育》《豆扣袖》《大學生禮儀》《大學生成功學》《大學生心理》等等。
附: 無特殊情況,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幹事必須簽到違者根據《獎懲制度》處理。
1. 第十六條聯誼“演講與口才協會”:
背景:成功勵志協會的口才方面訓練與“演協”聯繫相當密切,但活動方式不同,在相同點方面雙方每月進行一次交流會、比賽等活動(如繞口令比賽、詩歌朗誦比賽、即興演講比賽等)。
繞口令比賽:協商好地點時間後,雙方各選出200條繞口令共400個編號,雙方各派出一個代表隊,每隊十人,雙方會長輪流抽取繞口令,評審根據吐字清晰度、速度來判分,評審團由雙方部長及對繞口令有研究的老師組成,雙方會員為拉拉隊、觀眾。
詩歌朗誦比賽,雙方協商好時間地點後,每協會派出一代表隊,每隊10~15人。每人朗誦1~2首詩歌,評審團根據參賽人員的激情度、語音語調判分,評審團由雙方部長、副部長及老師組成,雙方會員為觀眾。
即興演講比賽:雙方事先協商好時間地點,請優秀講師作評審,首先請講師出一主題,雙方各派人選進行比賽,評審打分定輸贏。
附: 以上比賽,輸的一方為勝方表演節目(由勝方指定)。勝方獲得獎品獎狀!
每次比賽後雙方各談比賽感受。
1. 第十七條 “心靈之港”(“漫步心田”)活動:
宗旨:普及心理學知識,針對:1、大學生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各種心理困惑或問題;2、大學生在成功勵志、提升自己能力方面遇到的困惑,找出問題根源,使其走出心理困境,以全新的心態面對工作、生活!
負責人:至少5名具備一定心理學知識及較強溝通能力的“心靈天使”。
主要程式:
1、活動期間可以與“心靈天使”面對面溝通,其他時間以電話、qq、Email預約為主。雙方約定選擇校園內安靜清新 的地方進行溝通、諮詢、解決問題(如遇個別無法解決的問題,第一時間向專業老師求助)。
2、心靈使者定期(交流後的1~3個月內)與受助者保持聯繫,關注其恢復調整情況,並適時引導。
3、問題完全解決後,使者將案例備案並附心得、經驗。
4、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心理健康方面(心理調節、心理解壓等)的講座或課程(可請校內外心理諮詢師或心理學專家針對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惑問題一一講授交流)。
5、心靈天使負責收集心理健康方面的電子書、視頻、音頻材料,定期與所有會員分享。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 (一)具有鄭州大學正式學籍;
2. (二)承認本協會章程;
3. (三)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勇於追求夢想且樂於助人。
會員入會程式:
1. (一)申請人提出入會申請;
2. (二)經會員代表大會審核通過;
3. (三)由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
4. 第十八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5.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6.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7. (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8.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9. (五)向本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
10. (六)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利益,幫助和解決在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權利。
11.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12. 第十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3.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14.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利益;
15. (三)參與本協會的活動,完成協會的任務,宣傳協會的宗旨,維護協會的聲譽。
16. (四)主動向協會提供各種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並監督組織活動執行情況的義務。
17. 第二十條本協會實行入會自由和退會自願的原則。
18. 第二十一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1.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幹事以上成員組成,其權力執行機構是會員常務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2.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並報經校團委、校社聯批准後實施;
3.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權力執行機構即會員常務理事會;
4. (三)審議協會權力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 (四)決定終止適宜。
6. 第二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一屆,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由會員代表負責。
7. 第二十四條會員常務理事會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8. 第二十五條會員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9.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10.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11.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12.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13. (五)決定協會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14. (六)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5.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6. (八)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17.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及會長助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8.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19. (二)熱愛學生協會工作;
20.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21.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及學院的處分。
22.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及會長助理任期時間由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決定,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本協會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23.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作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會長助理一名及各部負責人若干組成。
24.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協調處理協會的全面工作。
(二)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三)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協會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監督協會活動及財務情況。
(四)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 在會員代表大會及其它相應的會議上發言、匯報工作。
1. 第三十條本協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結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協助會長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 負責常務理事會會議的考勤工作。
1. 第三十一條文訊部職權:
(一) 發展發動會員,做好會員登記,註冊工作。上傳下達,協調各部工作。
1. (二)做好檔案,票據管理及記錄工作。
第三十二條 策劃部職權
(一)負責各種活動的組織、策劃。
(二)負責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
1. 第三十二條宣傳部職權:
1. (一)負責協會的形象設計和宣傳。
(二)為本協會及其它各部組織的活動作宣傳。
(三) 負責協會成功勵志資源的收集,分享工作。
1. 第三十三條文訊部職權:
(一)負責協會文訊方面的相關事宜。
(二)協助宣傳部做好宣傳工作。
1. 第三十四條外聯部職權:
2. (一)負責對外聯絡,聯繫活動,加強和其他協會的溝通和交流。
3. (二)對外宣傳,募集企業及各界人士的贊助。
(三) 負責協會內部的通知、聯絡工作。
第五章 獎懲制度
1. 第三十五條獎勵措施:
1. (一)每月選出一位VIP成員:
挑選標準:1、早晚訓練時簽到情況和會議出勤率較好者。2、訓練成績突出,能力優秀者3、訓練過程中進步較大者4、為協會貢獻力量較大者。
獎勵辦法:1、由協會開出VIP會員證明,並頒發獎狀。2、頒發獎品(成功勵志書籍或成功勵志門票等)以資鼓勵。3、為VIP會員提供擔任協會大型活動主持人的機會。
註: 三選二作為獎勵,如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做出調整。
1. (二)每學年對本協會會員進行評估,選出本學期進步最 快,改變最明顯的會員,由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後,頒發“進步獎”榮譽證書及獎品。
2. (三)每學年對本會會員進行評估,選出本學期各方面表 現均優秀的骨幹會員,由常務理事會審核通過後,給予“優秀會員”,頒發榮譽證書,並著重對其進行培訓,為下屆選舉做準備。
3. (四)每學年對幹部進行評估,選出對協會貢獻最大者, 給予“優秀幹部”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品(成功學書籍或鋼筆)鼓勵。
4. (五)對協會發展提出好的建議或意見者,討論後認為可行時,對該會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鋼筆),實施後效果很好者,予以提乾升職考慮。
5. (六)代表協會參加學校或社會活動,成績出眾,為協會贏得榮譽者,頒發相應的獎狀及獎品鼓勵(書籍或者根據愛好而定的獎品)。
6. (七)協會會員做事既有效率又有保證質量者,頒發效率 獎。
7. 第三十六條懲罰制度:
8. (一)學員訓練必須簽到,遲到者自覺到簽到處簽到,不能 打擾其他學員訓練,訓練結束後要有書面陳述理由(睡過不算理由);無故曠課者,給予嚴重警告,並記過處分。
學員訓練期間違反紀律,給予批評警告並記過,多次不改者,暫扣會員證,按其以後的表現而定。訓練期間遲到、早退、不認真訓練或其他違紀行為懲罰措施:1、做兩分鐘的即興演講。2、大聲背誦繞口令(從指定繞口令中選擇)。3、用學習的發音方法演唱指定歌曲,如《夕陽紅》、《傳奇》、《瀏陽河》、《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陽》等有利於練習運氣發聲的歌曲。4、用所學運氣發聲方法朗誦指定詩歌,如《再別康橋》、《沁園春雪》、《致橡樹》等。5、當眾跳協會會舞《成功舞》。6、經典電影電視片段演練,如《康熙大帝》台詞等。
(二)各部部長及幹事必須按規定參加協會內部會議,三次不與會者,給予批評警告。
(三)幹部玩忽職守,不盡責任者,由常務理事會評議,視情節輕重及悔改態度,給予批評警告或降級處理(量度:有沒有擾亂協會正常運行或者損害協會利益)。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1.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是立足校園,傳播成功勵志知識,服務在校大學生的公益性學生協會。
2.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
(二)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贊助。
(三)提供諮詢、策劃、宣傳服務及其它活動的創收。
1.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2. 第四十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3.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4.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換屆或重換協會負責人之前必須經過會員常務理事會的具體審計。
5.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6.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日常經費的支出主要用於維持本協會正常運轉及各種社會活動的開支,經費的使用必須報由辦公室審批,會長簽字方可支出並公開財務,接受會員及各界監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7.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8. 第四十五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式,由校團委、學生會、校社聯、本協會的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協會成員聯合提出,並交由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9.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校團委及校協會聯合會。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10. 第八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11.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協會執行機構提出終止事宜。
12.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掛靠院系審查同意。
13. 第四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校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幕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後的活動。
14. 第五十條本協會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15. 第五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照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1.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於2010年05月08日首次制定通過。
2.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鄭州大學成功勵志協會”常務理事會。
3.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功勵志協會”的機構設定
會長
副會長 副會長 各部部長
宣傳部 活動部 文訊部 策劃部 外聯部 文藝部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幹事
會長一名
副會長一名
外聯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策劃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宣傳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文訊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活動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
文藝部部長一名 幹事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