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建平(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分局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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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建平,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分局負責人。

2023年9月,鄧建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拘役六個月;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分局負責人。

人物事件

2023年9月,永豐縣人民法院對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分局原負責人鄧建平受賄、挪用公款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鄧建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拘役六個月;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7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鄧建平利用擔任永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園分局負責人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行政違法行為處理、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財物總計人民幣21.88萬元,多次挪用公款總計45.932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鄧建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且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鄧建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構成挪用公款罪。鑒於被告人鄧建平具有自願認罪認罰、坦白、初犯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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