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衛生健康局

鄒城市衛生健康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鄒城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鄒城市委、鄒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鄒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鄒城市衛生健康局是鄒城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鄒城市中醫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中醫藥局)牌子。

鄒城市衛生健康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濟寧市委和鄒城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城市衛生健康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鄒城市政府
  • 所屬地區:鄒城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濟寧市關於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和省、濟寧市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濟寧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承擔全市衛生健康系統人才工作相關職責。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承擔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職責,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按照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委員單位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鄒城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民政局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市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1)市市場監管局協助市衛生健康局收集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建議。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對職責範圍記憶體在安全隱患的食品組織開展調查,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2)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3)市衛生健康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市市場監管局。(4)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衛生健康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推動使用環節的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
3.與市醫保局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掛信訪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後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以及局機關信息化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護理專業學校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三)規劃發展和財務審計科
承擔健康鄒城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政府投入和經濟管理政策並組織落實。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衛生健康事業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四)法制監督科(掛公共事業服務科牌子)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相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動態管理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業務範圍內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本部門保留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工作和事中事後監管。承擔依申請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和辦結。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濟寧市有關食品安全相關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五)醫政醫管科(掛鄒城市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執行上級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管理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掛職業健康科牌子)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有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指導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七)婦幼健康科
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九)中醫藥管理科
擬訂全市中醫藥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市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
(十)老齡健康科(掛醫養健康產業科牌子)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和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黨建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副局長、市中醫藥局局長1名)。
市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鄒城市委辦公室、鄒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鄒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鄒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23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鄒城市衛生健康局局長: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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