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東勝區黨政大樓一樓127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規定。擬訂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東勝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推進人才戰略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東勝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東勝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東勝區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擬訂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並組織落實。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統籌推進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
  (四)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相關政策。編制東勝區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東勝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東勝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東勝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機制。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東勝區(回區)工作政策。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措施。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
  (八)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東勝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負責東勝區勞動保障監察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文電會議、機要保密、信息、安全、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督查檢查、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東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監督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室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東勝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改革的各項政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辭職、解聘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審核備案。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和聘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組織實施及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區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契約鑑證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政府購買專業技術服務工作。
  (三)勞動保障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東勝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開展勞動監察,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東勝區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監督檢查工作,並對違規違法行為提出處罰意見。組織實施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協調處理涉及農牧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牧民工信息工作。負責東勝區農牧民工工資清欠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規範勞動用工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落實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指導、調控和支付政策。擬訂東勝區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決定機制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政策執行情況。承擔東勝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及信訪工作制度。指導監督東勝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工作。依法協調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因工、非因工勞動能力初審、申報工作。負責東勝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區本級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工傷認定工作。
  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和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東勝區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規劃,建立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對初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質提出辦理意見。對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給付提出辦理意見。
  (四)工資福利室
  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編制事業單位工資計畫。負責事業單位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定級待遇以及調動人員、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待遇。負責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離退休政策,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及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人員的待遇規定。負責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企業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接續、變更提出辦理意見。承擔區本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資基金審理及人員工資確定、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上級撥付的各類資金的管理和分配。擬訂東勝區各類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各類基金(資金)預決算工作。負責有關信息規劃統計和發布情況通報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東勝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室
  承擔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東勝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承擔留學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區屬企業職員及機關工勤人員的崗位聘用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六)人才開發與就業促進室
  擬訂人才工作和人才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訂人才開發有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人才開發目錄,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重大人才項目活動。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各項“人才工程”的落實工作。負責編制、發布東勝區緊缺人才專業目錄工作,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人才項目工作。負責東勝區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人才資料庫建設。
  組織實施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指導並落實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對就業創業證辦理、創業貸款辦理和就業見習基地認定提出意見。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接收高校畢業生計畫。負責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相關工作。
  (七)行政審批室
  按規定許可權承擔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業務股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牽頭組織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相關普法及法律事務工作。
  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開展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案件。對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監管。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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