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稱伊盟公安處交通警察支隊,正式組建於1987年10月,於2001年9月隨著伊克昭盟的撤盟設市而更名為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隸屬:鄂爾多斯市公安局
  • 成立時間:1987年10月
  • 正式民警: 377人
主要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環境,工作成果,所獲榮譽,

主要機構

副處級建制,隸屬於鄂爾多斯市公安局領導,下設辦公室、政工科、宣傳科、事故科、特勤大隊、考驗大隊、交通秩序大隊、車管所共8個業務科(室、所、隊)和包府公路大隊、109國道東線大隊、康巴什新區大隊等3個直屬交警大隊,並垂直管轄達拉特旗交警大隊、準格爾旗交警大隊、伊金霍洛旗交警大隊、杭錦旗交警大隊、鄂托克旗交警大隊、烏審旗交警大隊、鄂托克前旗交警大隊共7個旗區交警大隊。

人員編制

全市現有正式交通民警 377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321人,黨員308人,分別占民警總數的85%和82%;有其他交通管理協勤人員420人。

工作環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支隊承擔著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的秩序、安全、暢通的任務,同時負有維護道路治安秩序的責任。目前,轄區內的道路通車裡程已達13000多公里,其中黑色路面達到了5000多公里,有國道3條,省道5條,運煤專線49條,全市90%以上的鄉鎮通了油路;轄區內的人口總數已達170多萬人(其中常駐人口139萬多人,流動人口30多萬人),擁有機動車駕駛人25萬多人,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2萬多輛。

工作成果

自建隊以來,歷任支隊領導都十分重視交通管理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堅持把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當作頭等大事來抓,不斷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及紀律作風整頓,使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不斷提高,精神風貌不斷改善,凝聚力和戰鬥力不斷增強。
支隊本著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在狠抓隊伍建設、管理的同時,狠抓了基礎業務建設,使全市交通管理的正規化和科學化水平逐步提高。經過多年的努力,全市各交警大隊先後建起了寬敞、舒適的辦公大樓,並添置了一流的辦公設備,目前辦公也基本實現了無紙化。2002年,支隊又籌資新建了全區一流的車輛管理所,對車駕管、車輛檢測、人體檢測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同時與8個旗區交警大隊的五小車輛管理實現聯網,使全市的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進一步規範化、科學化;在基礎業務建設上還突出加強了公路巡邏民警中隊的建設,充實警力,傾斜經費和裝備,使公路巡邏民警中隊的作戰能力不斷增強,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在抓好隊伍建設和基礎業務建設的同時,支隊認真履行其職責任務,狠抓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業務工作,不斷加強路面交通秩序的治理,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排查整治事故易發點段、危險路段等交通安全隱患,嚴格機動車和駕駛人的源頭管理,依法嚴厲查處道路交通違法案件,及時、快速、公正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較好地維護了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暢通。近年來,支隊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自治區公安廳的安排和部署,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實施了城鎮道路“暢通工程”建設和公路創建“平安大道”活動,使城鎮和公路的交通安全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所獲榮譽

1996年以來,全市交警系統湧現出一大批受到上級命名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其中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的1人,自治區優秀人民警察的1人;榮立二等功的3人,榮立三等功的20人,榮立二等功的先進集體2個,榮立三等功的先進集體10個;交警支隊榮獲自治區文明單位稱號,車管所被評為自治區級人民滿意車管所;10個交警大隊全部成為全區規範化建設達標大隊,有40個交警中隊成為全市規範化建設達標中隊;2000年和2001年,市政府所在地東勝區的“暢通工程”建設經公安部、建設部驗收分別達到了縣級市三等管理水平和地級市三等管理水平,2003年達到了地級市二等管理水平;境內三條國道(110、109、210)“平安大道”的創建均達到了三等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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