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

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

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是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鄂倫春自治旗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為旗委的派出機構,與旗教體局合署辦公。中共鄂倫春自治旗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旗教體局。接受旗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育才街46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出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導全旗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
設及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民辦
教育,負責國中民辦學校和面向本旗招生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工作。組織管理全旗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
經費籌措使用管理政策,監測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全旗教育事業及教育經費的統計和分析。監督管理全旗教育基本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四)負責全旗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師招聘、崗
位聘任管理、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
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管理組織教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
工作。
(五)負責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編制全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套用。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六)負責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賽事、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工作。組織指導體育文化、宣傳教育、科研和安全工作,管理指導全旗性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
(七)負責系統內黨建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推動全旗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及行風建設。統籌抓好全旗教育系統黨建及群團工作。
(八)指導全旗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監管,農牧部門負責漁港水域安全監管,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舶安全監管,鄉鎮非運輸船舶由旗、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監管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部門由旗人民政府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股)。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綜合性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信息、宣傳等工作。協調組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旗教育體育系統法制工作,指導全旗教育體育系統法制建設、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承擔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等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法律顧問的聘任與管理工作。承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中國小校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校工作。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檔案管理、幹部隊伍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旗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全旗教師隊伍建設及表彰獎勵工作。負責中國小職稱、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評定。指導並組織中國小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崗位聘任工作。負責指導管理教師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制訂並管理全旗中國小校長、教師的培養、培訓計畫,統籌、管理、組織中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師德教育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教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協調管理外籍教師。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
(三)計財股。對教育工程的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全旗教育統計工作。承擔本單位及所屬預算單位預算、決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指導學生資助、教育贈款、教育收費工作。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上報、貸款發放等管理工作,承擔信用貸款和相關貸款後的管理工作,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聯繫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家庭經濟變化情況。
(四)基礎教育般。負責中國小校巨觀管理工作。落實基礎教育發展政策。指導並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負責基礎教育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德育、法律、勞動教育、創新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指導全旗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會同相關科室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指導和管理相關領域民辦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學業水平考試,規範基礎教育教材的選用與管理、校本教材審定和課程改革工作。負責義務教育檔案建設與管理,中國小畢業證書審驗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導中國小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技術、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統籌管理職業教育與成人非學歷教育,擬訂相關教學指導檔案、教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教育招生和學籍管理。指導職業教育教學、實習實訓。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非學歷教育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育技術裝備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審定地方教材,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等各類成人教育。指導和管理相關領域民辦教育工作。
(六)民族教育股。統籌協調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落實有關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民族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旗教育系統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民族語言及非遺文化等方面教學和建設。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教育教學工作。推進民族教育改革。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培訓及協作交流等,推進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負責民族教育領域內的特殊性工作。
(七)學前與特殊教育股。負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巨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級有關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發展政策。制定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旗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學校、幼稚園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開展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和教師培訓工作。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指導性檔案。組織管理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承擔全旗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和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研究擬定全旗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研究制定擬定全旗體育競賽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承辦上級重大競技體育比賽,主辦全旗綜合性運動會及各體育單項比賽,組織各體育競賽項目運動隊參加上級體育競賽及全旗青少年運動員參加呼倫貝爾市、自治區和國家的註冊工作。指導管理全旗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和青少年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全旗各級各類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全旗裁判員管理工作及叄級運動員、裁判員的審批、壹級運動員、裁判員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全旗推進足球日常工作和全旗足球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足球運動項目發展。
(九)民眾體育股。擬定全旗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
(十)學校安全管理股。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級相關學校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規,建立、擬定安全應急機制、應急預案和責任制度,指導全旗中國小校、職業學校和幼稚園的安全穩定管理工作,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等工作。
紀檢信訪室。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行風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接待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化解和穩控工作。
教育黨工委辦公室。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旗各類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教育系統組織、宣傳、紀檢、統戰、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承擔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下屬機構

1、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各下屬機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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