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內設機構十四個部門。下設七個派出法庭。現有行政編制102個,實有95人;事業編制5個,實有5人;實際在崗100人。2012年10月,建築面積5818平方米的審判辦公綜合樓及1368平米的附屬設施建設工程竣工並投入使用,總投資1750萬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十四個部門,即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法警隊、紀檢監察室、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後勤服務中心。下設七個派出法庭,即克一河法庭、甘河法庭、吉文法庭、烏魯布鐵法庭、大楊樹法庭、宜里地區法庭、諾敏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鄂倫春旗法院年平均收案數量均在1500件左右。旗法院始終堅持公正司法、公開司法,在服務和保障發展大局、維護鄂倫春旗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旗法院注重領導班子和隊伍的建設,從政治建警、業務強警、從嚴治警三方面加強幹警工作能力。法院謹遵司法為民的宗旨,強化為民措施,加強立案視窗建設,全面開展了小額訴訟案件簡易審理和司法確認工作,深入開展法官下基層和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轉變工作作風,高度重視並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案件,積極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著力創新審判管理體制,全面提高審判質量。通過各項措施的實施,全面推進法院工作建設的規範化、制度化,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和廣大人民民眾的司法需求。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鄂倫春旗人民法院先後獲得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授予的“集體二等功”、“全區優秀法官”、“愛崗敬業模範”、“青少年優秀維權崗”等榮譽稱號,獲得呼倫貝爾市政法委、市中院授予的“十佳法官”、“十佳執行能手”、“個人二等功” “個人三等功”、“優秀青年衛士”、“優秀辦案標兵”及“全市政法標兵”等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